县文广新局:第四批青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日期:2016年11月30日  作者:黎俊祥  来源:县文广新局  点击:[]
分享: 

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我县开展了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标准,组织专家对我县文化馆推荐申报的6名传承人进行了认真的评审和科学认定,初步确定第四批青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6名。

现将入选传承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入选传承人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意见反馈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股。

联系人:黎俊祥 ; 联系电话:028—38828135

特此公告

附件:陈岚、邵晓玲、吴乙古、廖晓勇、杜松柏、陈波等6名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

青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11月30日        

上一条:青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批准第四批青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成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