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职责范围
一、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五、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司法所长职责
一、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
二、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领导全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积极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和社会综合治理。
四、负责全所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纪律建设,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五、制定司法所的各项工作计划
六、制定和完善司法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负责本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项业务的审核、审批,遵守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
八、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上一条:青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