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手机赌钱游戏 >> 青竹街道办事处 >> 信息公开 >> 正文

青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日期:2017年08月30日  来源:青神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点击:[]
分享: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受理、调处辖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协助疏通党群、干群关系。

二、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组织辖区内纠纷的排查治理活动。

三、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四、向基层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

一、平等自愿原则。人民调解必须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得强迫。

二、合法合理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

三、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人民调解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一 、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上一条:青城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下一条:青城镇司法所工作职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