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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镇卫生应急办工作职责

  
日期:2015年06月21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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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南城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效率,特制定南城镇卫生应急办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南城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作好应急处理准备,不断提高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水平。

2、 负 责 南城辖区 内 卫 生 应 急 相 关 信 息 的 收 集 、上 报 、统 计 、分析 和 疫 情 监 测 预 警。

3、负责建立并组织南城镇应急队伍,对辖区内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 中 毒、急 性 职 业 中 毒 、生 活 饮 用 水 污 染、放 射 性 污染、辐 照 及 其它严重危害人群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和工作协调。

4、负责我镇卫生应急物资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我镇的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

6、负责组织我镇及辖区内的卫生应急宣传工作。

7、负责南城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的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和我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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