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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瑞峰镇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实施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5年01月06日  来源:瑞峰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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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瑞峰镇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实施计划》已由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瑞峰镇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的思路,切实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运行机制,2015年4月底前实现全镇100%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迎检工作要“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治差治乱,坚持压力传递、消灭空白”,巩固已有成果,提升治理水平,力保第一批通过国家验收。

二、验收重点内容

(一)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引导农村居民利用旧筐、旧桶等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村组要建有垃圾收集池(箱)等集中设施,并因地制宜配置收集车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

(二)有清扫保洁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村庄清扫保洁队伍,完善保洁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确保村域范围内无陈旧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配齐配足保洁人员,保持队伍相对稳定。

(三)有再生资源回收点。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总体要求和安全、方便、实惠的原则,建设镇(村)再生资源回收点,加大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采用农民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点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

(四)有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制定村规民约,或通过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形式,发动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引导村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提升乡风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

(五)有资金投入机制。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其维护修缮经费,村民和村集体承担一定的运行经费,建立“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助,财政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长效机制。放开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鼓励社会帮扶、捐赠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基础设施。按照“因地制宜、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分类收集”和“美观、实用、节俭”原则,采取项目管理方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

1、坝区行政村平均每15至30户设置垃圾收集池;丘区行政村平均10至20户设置垃圾收集池;山区行政村平均5至10户设置垃圾收集池;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行政村就近设置垃圾填埋场,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其中,村民聚居区域可采取辐射半径不大于200米设置垃圾收集池,同时对已修建破损的垃圾池进行维修或美化。

2、垃圾收集池覆盖不到的区域,倡导村民自备箩筐、塑料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

3、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个再生资源回收点,承担垃圾的生物堆沤、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处理。

(二)健全治理机制。按照“政府主导、村民自治、群众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机制。

1、各村(社区)要根据垃圾收集、分类、作业时间、处理方式等因素,配置相应人员和配齐清扫保洁、收集设备,有序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生态处置工作。每个村至少配备2名以上保洁人员,负责乡、村、组道路沿线、河道沟渠和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二次分类减量收集工作。各行政村要加强对保洁人员业务技能培训。

2、各村(社区)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方式,制定《村规民约》,并健全《保洁人员工作制度》、《生活垃圾治理费用管理制度》、《农户卫生评比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引导村民在参与中做好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等环境保护意识,提升乡风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

3、各村(社区)要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以点带面,逐步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推向市场化道路。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公开竞标本村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承包人,完善承包合同,通过法律效力约束承包人责任。

(三)保障经费投入。按照“财政补贴,村集体投入,村民自筹,社会捐赠”原则,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机制,确保经费到位。

1、每个行政村每年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中,拿出不少于60%的经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每个社区每年从“社区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中,拿出不少于30%的经费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2、各村(社区)要积极引导并鼓励村民适度缴纳垃圾处理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27日,召开全镇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验收动员大会,传达省、市、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镇工作。3月31日前,各村(社区)召开动员大会,对本辖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制定计划。3月30日前,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围绕验收的重点内容,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报县治理办。

(三)查漏补缺。4月8日前,根据“五个验收重点”内容,迅速全面排查,以超常规的举措,补缺补齐各类短板。做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全覆盖、保洁队伍全覆盖、宣传动员全覆盖、经费保障全覆盖。

(四)全方位清除卫生死角。4月8日前,各村(社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清除卫生死角行动,全面清除林盘、田间、道路边坡、河道、沟渠、房前屋后、垃圾收集池周边等卫生死角陈旧垃圾。

(五)归档资料。4月8日前,各村(社区)要形成“组织领导机制”、“制定计划”、“经费保障机制”、“责任考核机制”、“保洁队伍和保洁制度”等方面的迎检资料。

(六)宣传造势。4月10日前,各村(社区)要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精神和村规民约、垃圾分类减量等治理知识宣传力度,形成强大舆论导向,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引导村民广泛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曾分别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和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五位一体”不可或缺的内容,必将贯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

(二)组织领导到位。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镇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治理办,领导小组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研究、指导、协调。分管领导为此项工作直接负责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负具体责任。

(三)宣传发动到位。各村(社区)要召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机制、垃圾分类、环保知识、典型事例等进行宣传,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内容融入“七进“活动。各村(社区)《村规民约》要张贴到村务公开栏或设置的固定宣传栏,做到家喻户晓,农户知晓率要达到100%。

(四)督查奖惩到位。镇治理办牵头对各村(社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全镇通报和约谈,对工作不落实,影响验收成果的按相关程序进行问责。镇政府将此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附:1.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标准

2.镇领导对口帮扶村(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安排表

附件1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标准

一、可回收垃圾:废纸、废旧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衣料等放入可回收垃圾容器或出售给废旧收购商、收购站。

二、厨余垃圾:剩饭菜、瓜果皮、枯枝、杂草、树叶、秸秆等可放入田地降解坑或放入生态对堆沤池堆肥处理。

三、建筑垃圾:煤渣、瓦块、砖头、泥土尘灰等可统一堆放用于填坑铺路。

附件2

镇领导对口帮扶村(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安排表

姓名

职务

联系村

备 注

苏雨

镇党委书记

尖山

?

宋麒麟

镇长

青杠坪村

?

商志忠

镇人大主席

中岩村

?

杨芳

镇党委副书记

天池村

?

陈勇

副镇长

黄桷村

?

程建洪

副镇长

杨柳漕村

?

漆李莉

镇党委委员

社区

?

                                                                                  瑞峰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6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瑞峰镇创建“环境优美示范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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