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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瑞峰镇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年04月11日  来源:瑞峰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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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村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瑞峰镇2017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瑞峰镇2017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障交通安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2017年实行全年全域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职责,强化宣传,严格执法,实现全年全域全面禁烧和“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一)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中岩派出所所长、罗波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镇相关部门和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环保办,由严晓虹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村社为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组逐级成立机构,落实管控人员。(二)成立挂村包片指导小组,由指导小组对各村进行秸秆禁烧工作指导。 三、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和《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镇、村、社逐级召开秸秆禁烧干部大会、村民大会和院坝会;逐户发放宣传资料和《2017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告知书》,并留存农户签字回执单;在各村显著地点、人流密集地点悬挂禁烧标语30幅;镇中心小学开展秸秆禁烧“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家庭带动社会;组织宣传车2台在全乡进行流动宣传,利用广播每天早、中、晚定时广播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法律责任,自觉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2、加强巡查落实管控人员,分片包干,全域巡查。各挂村干部按照挂村职责对各村进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每天至少落实一名乡干部在村开展工作;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加强巡查,深入田间地块,严防死守,确保不见火、不冒烟、不建黑斑;镇、村工作组每天不分时段巡查。3、斗硬奖惩 将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级年终目标考核,待全年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统一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分数划拨工作经费。在秸秆禁烧期间,对发现的焚烧行为,第一次扣减焚烧所在村工作经费100元,第二次扣减200元,第三次及之后均扣减500元每次。对违法的主体农户由村两委按照村民自治的方式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下,50元以上罚款,进行批评教育;违法主体农户为党员的,由镇纪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党纪处理。对拒不接受处理的农户交由派出所按照妨碍公务的有关规定进行训诫。 四、严肃纪律,严格考核问责此项工作各村社要加强落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建立、完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制,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对村的综合目标考核。相关责任人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职。由镇纪委书记吴颖牵头抓好对各级党员、干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每天下午以短信方式通报领导、各村四职及挂村干部。对不履职的干部问责,对党员以及家属有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者,执行纪律处理。

附:1、瑞峰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瑞峰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挂村包片小组名单

附件1:瑞峰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苏 雨 党委书记余亚非 镇 长副组长:张 斌 副镇长 朱 峰 副镇长 成 员:严晓虹 环保办主任 陈 惠 财政所所长 刘秀金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 桦 农经站站长 青杠坪村、黄桷村、杨柳漕村、中岩村、尖山村、天池村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工业办,环保办主任严晓虹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附件2:瑞峰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挂村包片小组人员名单

青杠坪村:组 长:苏 雨成 员:漆李莉、陈惠、郭洪祥、刘丽娟、梁楠黄 桷 村: 组 长:陈 勇成 员:张桦、胡晓红、石卓亚、余程吉杨柳漕村:组 长:朱 峰成 员:严晓虹、张静、刘秀金、宋敏中 岩 村:组 长:余亚非成 员:鲁燕霞、邹学容、雷英杰、余炬虹天 池 村:组 长:张 斌成 员:刘影、吴绪银、张志华、谭玉昌尖 山 村:组 长:吴 颖成 员:刘永华、姜虹、江梦、周茂樑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的方案

下一条:关于开展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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