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眉山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有关规定和青府函〔2015〕103号的要求,我局成立审计组,自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3月4日对你单位组织实施的南城镇兰沟村“竹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出具以下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一、项目立项情况
南城镇兰沟村“竹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2011〕125号文件批复:南城镇兰沟村“竹庄”58.8亩范围内的道路、电气、污水、室外照明、给水、雨水、景墙水池、中央水景广场、场平土石方、绿化工程;投资估算为38600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全额列支;建设工期2个月;建设地点为南城镇兰沟村;项目业主为南城镇人民政府。核准招标事项:施工、监理全部自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招投标情况
(一)该工程设计由深圳星蓝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承担。
(二)2011年9月10日中共南城镇委员会召开党政联席
会,确定南城镇兰沟村“竹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为四川省眉山市同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三)南城镇兰沟村“竹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由青神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青财评〔2011〕51号确认为1977446元。
(四)2011年8月1日,南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兰沟村“竹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由四川广信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合同)价1874619元,合同工期60日历元。
三、<![endif]>工程实施情况
(1)该项目于2013年5月29日开工,完工日期2013年8月20日,2015年5月10日经组织竣工验收合格。
(2)实施完成主要内容:小区道路、室外给水、室外雨水管、室外污水管、室外电缆和室外照明。其中7.0m宽小区道路总长643.92m,4.0m宽小区道路总长920.27m。
(五)工程送审情况:送审金额1772528元,合同价款为1874619元。
四、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根据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南城镇兰沟村“竹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送审工程总投资1772528元,审计确认工程总投资1714428元,审计核减工程总投资58100元(多计工程量审减58100元),审减率3.28%。
青神县审计局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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