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青神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8年3月28日至6月8日,对王思进同志任中共青神县委群众工作部部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王思进同志和中共青神县委群众工作部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青神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王思进同志任职情况。
2008年12月至2018年2月,王思进同志任中共青神县委群众工作部部长,主持全面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青神县委群众工作部(以下简称:县委群工部)是县委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办案股、政策法规股。2017年度县委群工部基本户财政总收入1311820.41元,基本户财政总支出1311820.41元;专户财政总收入113376元,专户财政总支出112207元。截至审计时,编制8人,在职7人,占编不在岗1人。
(三)审计实施的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是王思进同志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任职期间。重点审计了2015年至2017年县委群工部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本次审计调阅了与王思进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办公会议记录等文件和财务会计资料,听取了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他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意见,就有关事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
二、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表明,王思进同志任职期间,强化领导责任,坚持每季度对全县信访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实行包案化解;畅通信访渠道,推进“互联网+信访”工程;规范信访程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营造依法理性上访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信访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县委群工部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第九届中共竹文化节筹办工作先进集体”“维稳、综治、信访、大调解和防邪工作先进集体”“项目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王思进同志2015年获县委表彰“践行‘三严三实’主动作为创一流优秀党员领导干部”;2017年获市委、市政府表彰“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县委、县政府表彰“2016年度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优秀”;2018年获县委、县政府表彰“2017年度城镇建设和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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