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鑫盛杰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青环建函〔2019〕21号

  
日期:2019年05月05日  来源:青神生态环境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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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鑫盛杰电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电子元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青神县工业开发区创业路21号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总投资60万元,租用青神县工业园区眉山正扬橡塑科技有限公司面积为375平方米的厂房进行装修,项目投产运行后预计年产量为10万件的空气净化器的7种控制板和5种电源板。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依托正扬橡塑科技有限公司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助焊剂有机废气通过波峰焊废气输送管道输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清洗废气通过在清洗台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将设备产生的废气引至一个专用管道输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建筑隔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锡渣(焊线/焊丝使用的为普通无铅锡)收集后外售给金属公司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卖废品收购单位;项目产生不合格产品的电路板和电子元器件、废机油、含油废物、废活性炭、胶桶包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七)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青神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青神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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