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关于青神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神县思蒙河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青环建函〔2021〕3号

  
日期:2021年03月03日  来源: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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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青神县思蒙河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青神县青竹街道办事处(原南城镇)思蒙河(白塔桥下游500m——岷江汇合口上游600m)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总投资398.34万元,开展思蒙河河道整治工作,实施青神县思蒙河河道整治工程。本工程河段位于思蒙河(白塔桥下游500m——岷江汇合口上游600m),为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河长4.445km(桩号K0+000~K4+445),平均疏浚河宽52m,平均疏浚深度1.1m,疏浚总量33.44万m3。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就近依托当地农户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基坑排水通过在项目疏浚料池旁设置三级沉淀池、在疏浚终点附近设置三级沉淀池(无衬砌),单个容积为300m3,对其进行处理。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淤泥恶臭通过对清淤底泥表面喷洒生石灰、除臭剂、掩臭剂,封闭运输.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加强设备保养,汽车进出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淤泥经在各条施工便道旁的河道内设置临时暂存池,疏浚料晾干(含水率小于60%)后由青神县明远建材经营部运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七)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股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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