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神县岷江船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青神县岷江船厂
建设地点:青神县青竹街道长顺路1号(原青神县宏固皮鞋厂厂址)
建设性质:迁建
项目概况:投资500万元,拟购置数控机床、车床、钻床、等离子切割机、电焊机等机加工设备,建设钢质船舶生产线,年产钢质船舶12条。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途径
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见附件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征求意见稿所述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内居民、企事业单位。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青神县岷江船厂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15082324284
(2)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环策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孵化园
联系电话:17361069403
联系人:陈工
电子邮件:287857762@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青神县岷江船厂
2021年3月17日
上一条: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4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青神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神县思蒙河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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