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程家嘴拌合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程家嘴村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总投资600万元,占地11334m2(17亩),建筑面积约3100m2,采用临时用地+自建模式,用于修建混凝土拌和站及工地试验室。拌和站设双机180型拌和机,配置8个砂石料仓,10个粉罐,采用彩钢棚全封闭,最大生产能力约280m3/时,计划生产混凝土总量约30万m3,配套相应的雨污分离系统、监控系统及排水、降尘设施、照明等设施。工地试验室采用活动板房结构,分为办公区、生活区,主要配置压力机、万能机、电子称等设备。该项目所生产的混凝土不对外销售,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建设完成后,该项目不得继续生产,企业自行负责拆除地面建、构筑物并恢复场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餐厨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与项目生活污水一起暂存于化粪池(150m3)每月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至青神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搅拌机清洗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排水沟汇入项目东侧污水处理系统(砂石分离机+五级沉淀池(248m3)+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实验室废水经东北侧食堂旁边五级沉淀池(6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沟汇入项目料仓1后面的初期雨水收集池(300m3)处理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厂区地坪冲洗废水,通过重力自流的方式分别进入东北侧食堂旁边的五级沉淀池(60m3)和东侧料仓后面的沉砂池(35m3),处理后回用于降尘。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在场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砂石料堆厂产生的扬尘通过封闭式彩钢板场房,并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处理;混凝土拌合区产生的粉尘分别采取场房密闭,生产区内搅拌主机、原料罐、输送带均密闭设置,且配套除尘系统;食堂产生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同时采取设置减震垫,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等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实验室碎块、压滤泥饼定期运至弃渣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分类规范暂存于危废间分类规范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贮存规范,标识标牌齐全,台账记录完整。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七)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八)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要求,落实矿山开采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落实护坡、堡坎、挡墙等措施,规范进行林木采伐和矿山开采,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覆土复耕、植被恢复,减小地质灾害风险和生态环境破坏。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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