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关于四川泽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TJ6段项目部驻地及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眉市环建青〔2023〕13号

  
日期:2023年08月03日  来源: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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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泽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TJ6段项目部驻地及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白果乡三清寺村3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总投资200万元,项目占地26326.67m2,主要包括拌合站和项目驻地2部分。项目部驻地主要设置办公区、食堂和住宿区等;拌合站设置拌合生产线1条,同时配套筒仓、料仓、养护室和废水处理设施等,生产混凝土32.5万t/a,项目仅为配套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TJ6段建设中进行混凝土生产,最终产品仅服务于TJ6段工程建设,不用于其他商业外售,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建设完成后,该项目不得继续生产,企业自行负责拆除地面建、构筑物并恢复场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后利用罐车运至眉山市青神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初期雨水沿拌合站边界设置集水沟,并接入雨水收集池与搅拌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一并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水搅拌池+砂石分离机+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车辆动力起尘通过洗车设施+运输车辆篷布遮盖+道路硬化+保持路面清洁和湿润,排放量极少;骨料装卸扬尘通过骨料库房密闭+洒水抑尘措施处理;给料机及输送带传送粉尘通过湿法作业+设置喷淋+密闭输送+洒水抑尘措施处理;粉料仓顶粉尘通过滤芯除尘器+拌合楼密闭处理;搅拌主机粉尘通过设置强制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处理;食堂油烟通过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同时采取设置减震垫,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等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产废水处理站沉砂全部回用生产;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直接交地方污泥处置机构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每日使用加盖塑料桶进行收集,收集后由专人每日交相关餐厨垃圾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和废含油手套等分类规范暂存于危废间分类规范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贮存规范,标识标牌齐全,台账记录完整。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七)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八)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要求,落实矿山开采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落实护坡、堡坎、挡墙等措施,规范进行林木采伐和矿山开采,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覆土复耕、植被恢复,减小地质灾害风险和生态环境破坏。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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