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日期:2018年07月24日  作者:刘勇  来源:县统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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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摸清“三农”家底,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青神县按国务院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全县共组织动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近400人,登记了4.83万农户、78个村级单位、10个乡级单位、941个农业经营单位。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青神县农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综合抽查结果显示,青神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青神县农普办和青神县统计局将分期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本次普查主要结果。

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

青神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10个乡镇[1],其中乡3个,镇7个,78个村级单位[2]

一、农业经营主体

2016年,全县共有941个农业经营单位。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143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104个;4.28万农业经营户,其中,431个规模农业经营户。全县共有农业生产经营人员6.6万人。

二、农业机械拥有量

2016年末,全县有拖拉机110台,耕整机159台,旋耕机664台,排灌动力机械2182台,联合收获机19台,机动脱粒机1167台,饲草料加工机械267台,增氧机659台,农用运输车371台。

三、土地利用

2016年末,耕地面积19.35万亩,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不包括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生态林防护林)14.4万亩。(注:耕地面积使用国土局数据)

四、农村基础设施

2016年末,全县100%的村通公路,100%的村通电,100%的村通电话和互联网,全县79.5%的村通天然气,51.3%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2016年末,全县90%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100%的村实施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19.2%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61.5%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五、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2016年末,全县100%的村有图书馆(室)、文化站。10%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40%的乡镇有体育场馆,93.6%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85.9%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2016年末,全县100%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100%的乡镇有小学;33.3%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

2016年末,全县100%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100%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70%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93.6%的村有卫生室。

六、农民生活条件

2016年末,全县99.6%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15.4%拥有商品住房。18.9%的农户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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