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的计算方法

  
日期:2022年05月16日  来源:市统计局内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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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的计算方法有三种: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1、生产法

生产法是从生产角度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一种方法。从国民经济各部门一定时期内生产和提供的产品和劳务的总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从而得到各部门的增加值,各部门增加值的总和就是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公式为:

总产出-中间投入=增加值

GDP=各行业增加值之和

(1)总产出:也叫总产值,是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总和,既包括新增价值,也包括转移价值,反映一定范围内各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总规模。总产出按生产者价格计算(各主要行业总产出的计算方法见各行业相关内容)。

(2)中间投入:是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在生产过程中,消费和使用的非固定资产货物如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各种服务的价值。

(3)增加值:是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余额,是生产单位生产的物质产品和服务的价值超过了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中间投入价值后的差额部分。反映一定时期内各部门、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

2、收入法

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中各生产要素创造收入的角度计算GDP的一种方法。即各常住单位的增加值等于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四项之和。这四项在投入产出中也称最初投入价值。各常住单位增加值的总和就是GDP。计算公式为:

国内生产总值(GDP)=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1)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劳动者通过各种渠道从生产单位获得的一切货币形式和实物形式的收入和个体劳动者通过劳动而获得的收入。

(2)固定资产折旧:是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生产活动中所消耗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固定资产折旧并非本期生产活动新创造的价值,而是生产中消耗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属于转移价值。

(3)生产税净额:是指各部门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各部门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生产税是政府向各部门征收的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的税金。

(4)营业盈余:是指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后的剩余部分,它是常住单位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偿,对劳动者进行了分配和上缴国家税金以后所余下的份额。

3、支出法

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来计算GDP及其使用去向的一种方法。GDP的最终使用包括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和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

国内生产总值(GDP)=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

(1)最终消费: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用于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支出,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其中,居民消费是常住单位居民在核算期内满足个人最终消费需求而购买的全部物质产品和服务,包括商品性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消费、住房及水电气消费,主要根据住户调查的核算期人均支出水平和同期的平均人口数计算;政府消费是社会公共服务部门为了满足公共的需要而向全社会提供的服务,以及企业为了满足企业职工的公共需要而向他们提供的服务,主要根据财政决算、投资统计、第三产业普查及相关调查资料计算。

(2)资本形成总额: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投资支出的合计,分为固定资本形成和库存增加两项。固定资本形成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购置、建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各种有形的固定资产和无形的固定资产,主要根据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计算。库存增加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末与期初存货变动的价值,主要根据统计部门年报、部门会计资料计算。

资本形成总额=固定资产形成+库存增加

库存增加=期末库存额-期初库存额

(3)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是指出口总额减去进口总额的差额,如进口总额大于出口则用负数表示,该指标数据直接从外汇管理职能部门编制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经常项目中取得。出口是指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及无偿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总值;进口是指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购买及无偿得到的货物和服务总值。

净出口=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货物和服务进口总额

从理论讲,通过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这三种不同方法计算出的GDP是相等的,即生产法计算的GDP等于收入法计算的GDP,也等于支出法计算的GDP,称为三面等值。也就是社会最终产品的生产及收入分配的结果与最终使用应是相等的,因此必须保持三种方法的计算口径一致。但在实际计算中,由于资料来源不同,计算结果会出现一些差异,称为统计误差,是正常的。三种方法各有特点,相互补充。一般而言,核算年度GDP时三种方法都采用,核算季度GDP时通常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

4、GDP与增加值发展速度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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