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手机赌钱游戏 >> 人社局 >> 信息公开 >> 正文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招聘涂思梅同志为青神县农村小学教师的通知

青人社发〔2017〕3号

  
日期:2017年01月04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分享: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涂思梅同志参加2016年青神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时,因怀孕推迟体检,期满后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根据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青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规定,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经研究,同意招聘涂思梅同志为我县农村小学教师,在青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请你局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本人于2017年1月10日前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涂思梅同志属再次参加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4日

上一条:关于同意肖孟飞等21名同志转正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聘用张博等2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