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手机赌钱游戏 >> 人社局 >> 信息公开 >> 正文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肖孟飞等21名同志转正的通知

青人社发〔2017〕9号

  
日期:2017年01月19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分享: 

县卫计局、县金融国资局、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国土局:

县卫计局、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肖孟飞等19名同志系2015年青神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的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于2016年12月试用期满;县金融国资局2016年新招聘的事业人员肖思媚同志3个月试用期已满;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人员杨杰同志是眉山市赴知名高校公开引进的优秀人才,现3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本人现实表现和单位考核鉴定意见,同意肖孟飞等21名同志(名单见附件)转正,其中肖思媚转正日期从2016年12月20日起计算,杨杰同志转正日期从2017年1月8日起计算,其余人员转正时间从2016年12月27日起计算,请做好聘用等相关后续工作。

附件:青人社发[2017] 9号,关于肖孟飞等21名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

青人社发[2017] 9号,关于肖孟飞等21名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doc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录用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生戴唯嘉等8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招聘涂思梅同志为青神县农村小学教师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