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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及启动2017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经信办技创〔2017〕60号

  
日期:2017年04月28日  来源:省经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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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技创〔2017〕130号)有关规定,为规范我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省发展和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省地税局、成都海关制订了《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同时启动2017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2017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实行网上申报。符合《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基本条件并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登录“中国技术创新四川信息网”(www.ctisc.com.cn),进入“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资料。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工作指南》执行。

二、曾使用过技术创新服务系统申报过项目的企业,用户名、密码与申报项目一致。第一次登录“中国技术创新四川信息网”申报材料的企业,需到所在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申请系统用户名及密码。

三、企业技术中心完成网上填写并点击上报,生成《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将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后于5月26日前报送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将此文件转发辖区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登录“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于6月2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技术中心综合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五、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省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组织一次运行评价。今年不开展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但要在“中国技术创新四川信息网”(www.ctisc.com.cn)上填报相关数据和表格,网上填报截止6月10日。

我委将按规定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省地税局、成都海关组织认定审查。

联系人:张春霞

联系电话:028-8626575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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