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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优做强四川丝绸产业的指导意见

川经信轻纺〔2017〕151号

  
日期:2017年05月15日  来源:省经委信息平台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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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川是全国丝绸发源地和重要的丝绸生产基地,丝绸产业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蚕茧、蚕丝产量居全国第2位,绸缎产量居全国第1位。近年来,全省丝绸产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产业规模基本稳定、产业集群基本形成、结构优化进展明显、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质量品牌成效显著、营销模式不断创新、产业与文化融合发展、服务“三农”作用突出。但产业融合度不够,协同发展效应有待提升;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不多;装备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缫丝、织绸等先进装备的比例不到40%,印染后整理能力不足,染色、印花等高附加值环节主要由东部发达省份占据;产品结构不优,主要集中在缫丝和坯绸等前端环节,服装、家纺等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不高,处于价值链低端;自主品牌不强,全球全国知名品牌不多,知名度不高,品牌带动力不强。为推动四川丝绸进一步做优做强,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实现质量效益型增长,根据《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四川省“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茧丝绸行业“十三五”发展纲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导向和创新驱动,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转换动能为重点,努力拓展国内外有效需求,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动全省丝绸行业实现“质量效益型”增长,促进我省从丝绸大省向强省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体,政府推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改善供给的主体意识,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丝绸行业转型升级。

坚持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丝绸企业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满足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促进供给升级和需求升级协调并进。

坚持创新引领,传承发展。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健全创新激励机制,加大研发设计投入,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深入挖掘四川传统丝绸文化内涵,将传统技艺与新消费方式相融合,实现保护与发展内在统一。

坚持绿色发展,综合利用。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完善绿色制造的技术支撑体系。推动蚕业生产从单一蚕业向立体农业转变,加大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创新开发、精深加工和推广力度。

(三)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平稳增长。到2020年,全省桑园面积达到200万亩,蚕茧产量8.5万吨,蚕丝4万吨以上,丝绸2.6亿米以上,丝绸服装5000万件,蚕丝被、床上用品等丝绸家纺产品3500万件(套)。丝绸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保持在8%左右。丝绸商品年均出口额2亿美元以上。

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蚕业基地建设质量显著提高,集聚效应进一步彰显。新产品开发能力进一步增强,产品品种更加丰富,品质更加优良,服装、家纺等终端产品所占比例进一步提升。内销比重进一步提高。丝绸工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在国际国内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企业。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优质桑蚕品种培育、省力化养蚕技术、节能减排印染后整理、新型丝绸材料研发等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和装备研发水平进一步提高,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取得积极进展,丝绸生产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主营业务收入的2%以上。

质量品牌再上台阶。开展质量对标行动,推动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品牌建设能力明显提升。培育一批拥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在市场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势品牌10—15个,形成一批市场认可度高、美誉度好的知名品牌。

绿色发展成效显著。蚕桑在生态保护方面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对环境治理的贡献度提高。单位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废水排放标准达到或超过国家约束性指标要求。丝绸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蚕桑基地建设,夯实发展基础。重点抓好攀西、川南和川中北地区40个现代蚕业基地县建设,大规模推进高标准桑园建设,提升标准化种养水平,培育栽桑、养蚕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不断提高三大优势产业带蚕茧生产能力,增强其支撑引领作用。大力培育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蚕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家庭农场、蚕农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模式,通过土地流转、返包倒租、订单农业、二次返利、蚕农入股等形式,稳定蚕茧产销关系,夯实产业基础。积极推行“企业+基地”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蚕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二)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重点推进优质高抗桑蚕品种、多用途桑品种、家蚕抗病育苗与家蚕优质蚕丝品种、转基因蚕新品种和雄蚕专养品种选育,以及小蚕共育、大蚕省力化饲养、工厂化养蚕、自动上蔟及采摘、蚕茧质量智能测试等技术的研发,提升种养综合生产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新型蚕丝原料和多组分、复合性蚕丝原料及面料织造染整技术、丝绸短流程、低浴比、低温、低盐或无盐染色技术的研究;加快推进丝绸生产“机器换人”、智能制造、在线监测、计算机辅助设计与管理等先进技术及装备的研究,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水平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对市场需求的研究、分析与挖掘力度,加强丝绸产品开发、外观设计、产品包装等方面创新,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丰富和细化产品种类。加快复合型、差异化、功能性新型丝绸纤维和含丝纺织产品开发,推动丝绸产品更新换代。发展装饰、保健、产业用丝绸大类产品,积极拓宽市场领域,满足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

(三)提升生产制造能力,促进提质增效。大力推进新型装备的改造与研发,加快新一代蚕种自控催青设备、桑枝剪伐设备、蚕室温湿度调控设备、省力化饲养设备、蚕茧收烘设备、智能化缫丝设备、生丝电子检测等关键装备的研发与应用。推动丝绸制造技术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生产设备数字化、自动化和制造过程智能化,加快丝绸产业信息化改造步伐,推广产品加工过程在线监控检测、电子织造、数码印染等先进技术。推动规模化生产与个性化定制相结合,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大力发展以服装、家纺等终端产品为龙头的精深加工,开发复合型、差别化、功能性高档真丝绸产品,增加中高端丝绸产品比重。加强丝绸产品创意设计和个性化定制,提升丝绸产品的技术创新水平,促进我省丝绸产业由产业链前端向终端扩张。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树立一批“质量标杆”企业,提升产品品质,增强丝绸工业核心竞争力。

(四)培育大企业大品牌,增强引领带动力。鼓励以资本为纽带,采取并购重组等方式组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丝绸企业。支持一批竞争优势明显的骨干企业加快发展,使其尽快进入国内同行业优势企业行列,增强对我省丝绸产业发展的带动力。以成都、南充、凉山、绵阳、宜宾、内江、资阳、广安等为重点,培育10个优质丝绸、服装、家纺及茧丝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特色产业园区。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大型丝绸印染、服装企业向我省转移。挖掘四川丝绸文化内涵,支持和培育一批丝绸与文化融合发展的知名品牌。发挥区域比较优势,通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原产地保护产品等形式,塑造特色区域品牌。

(五)加强市场营销体系建设,拓宽销售渠道。建设蚕桑丝绸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南充)、丝绸高档精品展示中心(成都)和茧丝交易中心(凉山)。开展“互联网+丝绸”行动,建设丝绸产品在线销售平台,开发基于移动端的“蜀锦、蜀绣博物馆”,创建网上“四川丝绸名品店”,探索线上线下、众筹营销、网上个性化定制等新兴营销模式,促进丝绸消费。建立四川丝绸跨境电商平台,开辟以丝绸销售和丝绸合作为纽带的“网上丝绸之路”。建设一批“四川丝绸”境外体验中心、展示中心、销售网点,形成“传统外贸+跨境电商+体验店销售”三者结合的营销模式,扩大产品出口。

(六)推进综合利用,实现绿色发展。在生态脆弱、环境恶劣地区扩大桑树栽植范围,充分发挥桑树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积极作用。加快茧丝绸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和绿色加工等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支持企业加大茧丝资源在家纺、食品、医疗、保健、生物工程等领域产业化开发力度。加强科研院所与企业间合作,建立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提高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加快丝绸行业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无水、少水等新型丝绸染整技术的开发,提高缫丝、印染废水回用比例,提升行业绿色生产水平。大力发展与蚕业有关的果桑、饮品、食品、保健品、桑叶饲料等产业。

(七)促进融合发展,弘扬丝绸文化。深入挖掘 “蜀锦”、“蜀绣”、“嫘祖”、“南方丝绸之路起点”等丝绸文化价值、艺术价值,提升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以“锦城”——成都、“绸都”——南充、“茧都”——凉山为基础,打造3个“蚕桑丝绸文化旅游名城”。打造以成都“锦门”、南充“都京”为代表,集产业发展、历史遗存、生态旅游为一体的丝绸文化小镇。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规划建设或利用蚕业生产园、工业厂房等,改扩建一批具有设计研发、品牌展示、电子商务、特色旅游观光和文化创意等功能的丝绸文化产业园,推动传统丝绸产业从栽桑养蚕、缫丝织绸向丝绸生产、销售、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转变。

三、保障措施

(一)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发挥产业政策引导作用,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丝绸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支持各地将丝绸业发展融入国家“一带一路”、绿色生态、精准扶贫、“产业+文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大对优质蚕桑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改造、产品设计与研发、节能减排、丝绸整体宣传、丝绸“老字号”等的支持力度。继续推动将我省丝绸原料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转型升级减轻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丝绸企业的支持,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丝绸企业并购贷款业务。进一步完善适应丝绸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评审制度,加大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支撑作用强的丝绸产业项目和骨干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支持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我省丝绸项目,支持社会资本设立基金,为实现四川丝绸转型发展和兼并重组提供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途径筹集资金,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降低融资成本。

(三)强化人才支撑。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丝绸产业各层次人才培养,培育壮大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加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培养专业设计人才、高级技师、技术工人和新型蚕农。着力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队伍,发挥企业家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蚕桑、丝绸专业,鼓励院、校、企联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人才专业培养基地建设。

(四)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引导行业组织积极贯彻落实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企业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减少行业内恶性竞争。支持行业组织开展行业统计、信息交流、品牌推广、标准宣贯、市场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等活动,强化行业运行分析,反映发展动态和行业诉求。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2017年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及启动2017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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