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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4年01月22日  作者:余茂呈  来源:财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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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青神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坚守财政金融风险红线,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加快推进“天府粮仓”特色示范区建设,大力弘扬东坡文化,有力地保障了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全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0000万元,在预算执行中,实际完成70285万元,较上年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935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8350万元,税收占比为45.4%。

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92213万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变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285万元、上级财政各类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2658万元,调入资金减少29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相应调整为294863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61336万元。在预算执行中,实际完成192363万元,较上年增长7.93%。主要支出情况为:教育支出28225万元,较上年增长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23万元,较上年下降16.2%;卫生健康支出15364万元,较上年增长4.2%;农林水支出58966万元,较上年增长1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38万元,较上年增加3.9%。

3.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9486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28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166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4550万元、上年结转58364万元。

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2363万元,加上上解支出967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0550万元,合计支出222589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72274万元,其中:按照收付实现制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支出66077万元,将净结余619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执行情况。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85000万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变动: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超收106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102万元。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调整为164071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7709万元,主要支出情况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3851万元,农林水支出115万元,其他支出5586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62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55万元。

3.平衡情况。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6407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106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87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5020万元、上年结转11070万元。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7709万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1320万元,合计支出149029万元。收支相抵后,按照收付实现制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支出15042万元。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2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3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支出10万元。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政府性债务限额。省财政厅批复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为42636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292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63439万元。

    2.政府性债务余额。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9815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688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41274万元。

    3.政府性债务空间。债务余额距债务限额尚有28207万元空间,其中:一般债务空间6042万元,专项债务空间22165万元。

    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按照12月31日收支执行快报数据编报,决算正式编审结束报财政厅批复后,还将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财政运行主要成效

2023年,县财政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常委会议有关决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扎实保障民生实事,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努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 加大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推动财政收入提质增效。加大对前50位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分析及监控,提升“一站式”办税缴费服务能力,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迈入7亿元大关,税占比达到45.4%,较上年提升近10个百分点。二是持续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全年累计办理新增减税降费2.58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0.16亿元,兑现企业补助资金0.37亿元,投入0.4亿元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落实金融奖补政策,撬动“创业担保贷款”“助农振兴贷”贷款1.45亿元。金融机构贷款余额首破100亿大关,存贷比提升至65%,存贷款增速15%。三是全力以赴对上争取。足额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00万元,派出9人到中省部门顶岗学习锻炼,成功争取上级资金22.3亿元,其中转移支付资金15.2亿元,同比增长16%,完成率全市第一;发行新增债券资金7.06亿元,推动经开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数字市政设施、学前教育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成功争取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县等政策荣誉14项。四是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205万元,下降33%,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29亿元,全部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支出。

  1.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提升群众幸福感。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三保”支出放在财政预算执行的优先位置保障,全年民生支出达12.7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6%。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教育资金2.82亿元,全覆盖资助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9900余人次,新建滨江幼儿园、学道街小学滨江校区寄宿制小学,新增托育托位100个、学前教育学位360个、小学学位1100个,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二是筑牢社会保障体系。安排社会保障资金1.99亿元,发放城乡低保、特困群体、退役军人等各类保障金0.77亿元、覆盖9695人,安排就业补助支出839万元,解决城镇新增就业2512人,支持大学生和返乡人员自主创业。三是有序推进“一老一小”体系建设。安排0.69亿元,支持眉山市养老服务中心青神区域中心建设;安排0.12亿元,支持青少年宫托育中心(二期)改造,提升老幼照护服务政策体系。四是夯实卫生健康基础。投入1.53亿元,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持全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

  2. 保障重点领域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大财政“三农”投入,乡村振兴投入6.19亿元,兑现各类支农资金2.33亿元,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投入0.78亿元,支出占比达到11.25%,推动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有序实施,建成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农旅融合特色示范区。二是聚焦产业发展。落实农业、工业和竹产业等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0.78亿元,安排0.14亿元打造“天府粮仓”,安排1.5亿元建设智慧产业园,加快建设全国“专精特新”装备制造基地,安排0.3亿元用于人才发展,加快建设全省人才工作先行区。三是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07亿元支持老旧小区电梯增设、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雨污混流管网改造,市政道路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业务管理与信息系统紧密结合,提升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二是强化绩效监督。开展全过程重点绩效评估项目19个,涉及5.83亿元。三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原则,全年完成采购项目97个,成交金额1.31亿元,节约资金0.13亿元,节约率9.03%。四是优化政府预算投资和结算评审流程。全年完成评审项目178个,审定金额9.54亿元,审减金额0.83亿元,审减率8.03%。五是国企改革初见成效,市场化运营能力显著提升。资产规模达213.8亿元、增长55.7%,实现营收17.9亿元、增长218%。

(五)强化风险意识,筑牢稳定发展之基。

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年偿还政府法定债务本息5.58亿元,2023年政府法定债务率维持在绿色区间,全县债务风险持续可控。二是依法合规举债。全年发行各类地方政府债券9.21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6.6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0.4亿元,再融资债券2.15亿元,债务余额距债务限额尚有2.82亿元空间。三是科学调度库款,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严格落实工资、基本运转、民生专项库款保障管理要求,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四是创新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段,强化社会公众风险意识。深入乡镇、学校等特殊场合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27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五是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建行青神支行时隔25年重回青神,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全省排名提高67位,位居同类区县第2。

各位代表,2023年我县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支出需求不断扩大、库款调度能力仍需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压力大,预算刚性约束不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统筹规划、厉行节约、严控项目、讲求绩效和硬化约束”的原则编制2024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38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9192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3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6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6077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21204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04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000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8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04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504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313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07万元,股利、股息收入86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万,上年结转收入1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93万元。

四、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4年,县财政局将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执行,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1. 强化培育促进增收,增强财政调控能力。一是明确收入目标,认真落实本次会议批准的收入预算,按时足额完成收入计划。二是围绕竹产业、特色农业、机械产业等优势产业培植,做大骨干企业,加强财源建设,促进可持续增收。三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为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四是加强资源统筹。进一步发挥“三项资金”盘活力度,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将收回的资金统筹用于民生事业。

  2. 优化支出调整结构,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一是科学优化支出结构,足额安排“三保”预算,精准识别标注“三保”标识,补齐民生短板,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扎实办好民生实事,继续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5%以上。

  3. 完善体制建立机制,持续深化财政金融改革。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加强预算、执行、决算、公开和审查监督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建立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二是提升财政运行管理绩效,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促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深化金融改革,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4. 强化管理防范风险,守住安全运行底线。一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继续开展津贴补贴和专项资金检查,构建长效机制,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二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全面排查债务风险隐患,做好债务风险化解,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三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做好金融风险排查、研判和监控,加强地方金融企业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5. 全面提质增效,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提升行动。一是积极谋划新一轮国企改革,以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核心功能”为目标,健全县属国企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大特色优势产业投资布局,服务县域产业发展。二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严控企业成本,逐步实现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提升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优化股权结构。与市属国企股权合作,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提高国企主体信用评价,拓宽融资渠道。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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