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已就业创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再安置在城镇公益性岗位。
(二)岗位设置类型
具体包括:公共管理类岗位(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岗位)、公共服务类岗位(如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托老托幼、扶残助残、停车管理、设施维护、保洁、保绿等岗位)等。
(三)岗位要求
1.城镇公益性岗位不能转包代管、人岗分离、多人一岗,人员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后,如经发现本人存在空岗、挂岗、顶岗、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资金行为,或本人实现其他形式就业创业、依然占用公益性岗位名额的,将依法追回资金,并将追究法律责任。
2.在岗位安置期间,安置对象实现其他形式的就业创业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需主动向村(社区)两委报告,并自动终止劳务协议,以实际服务月数计发公益性岗位补贴。
(四)补贴标准
1.岗位工资。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眉山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实行动态调整。以实际服务月数划拨公益性岗位补贴,当月工作时间不足15日的,当月岗位补贴按50%划拨。
2.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五)个人申报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就业失业登记证。
(六)岗位安置申请
符合条件人员向各乡镇人民政府、青竹街道办事处提出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
(七)咨询方式
1.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
青竹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28-38852118
高台镇便民服务中心 028-38890160
白果乡便民服务中心 028-38960039
汉阳镇便民服务中心 028-38981040
瑞峰镇便民服务中心 028-35088978
西龙镇便民服务中心 028-38828984
罗波乡便民服务中心 028-38980009
2.青神县市民服务中心30号、31号就业窗口
咨询电话:028-388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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