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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2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8年12月24日  来源:青神县环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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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30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财富中心三楼)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4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 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竹木制品生产、加工、销售

青神县南城镇红桥村(竹编产业园区)

四川嘉熙竹木有限公司

四川嘉熙竹木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四川?青神竹编产业园区租用四川三距合壁鞋业有限公司房屋,占地15000平方米,购置安装相关生产及环保设备,其余附属设施(供水、供电、供气)均利用厂区内现有设施。新建竹木制品生产、加工、销售项目,主要产品为竹木家具7000套、竹木浴室柜2000套、竹木浴桶5000个、生物质颗粒200 t。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排放及治理措施:设备安装调试粉尘的产生量较小,通过洒水抑尘,将沉降在地面的粉尘及时清理等方式进行治理;运输车辆以及设备运转时产生废气量小,且属于间断性排放,浓度相对较低,通过加强运输车辆保养,选取优质燃料,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行驶,并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等措施减少废气的排放量,同时项目地扩散条件较好,废气可得到有效的稀释扩散,能够达标排放。

废水排放及治理措施:由工程分析中的计算可知,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1 m?/d,主要含CODcr、BOD5、NH3-N、SS等。依托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噪声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大多在厂房内施工,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同时充分利用建筑物隔声,加强机械的保养维护。

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固废主要分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即为设备安装时产生的边角料等,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0 kg/d。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在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人员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分类回收,能够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直接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排放及治理措施:

(1)粉尘

①木料粉尘:根据同类型厂资料调查,则木料粉尘的产生量为3.5 t/a。将产生较大开料、打孔、砂光、裁板等的工序粉尘工序集中在一块区域,项目拟采用中央吸尘系统以及配套管道+15m排气筒1套,对生产车间各工序产生的木料粉尘进行捕集处理;铣型、开榫、雕刻等组装工序拟在每台产尘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将粉尘收集后通过双桶布袋除尘器处理;精打磨工序在打磨房内进行,自带粉尘收集系统,粉尘经风机带入粉尘收集柜中。中央除尘系统粉尘的捕集效率按90%计,处理效率为95%。则有组织排放量为0.126 t/a(1.05 mg/m3),经15m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二级标准要求(120mg/m?,5.0 kg/h),可以达标排放。雕刻、组装及精打磨工序集气效率为90%,将粉尘收集后通过除尘效率为85%,则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为0.066 t/a,排放速率为0.028 kg/h,排放量较小。

②油漆粉尘:项目油漆粉尘的产生量为0.041 t/a。该工序在打磨房进行,打磨时产生的粉尘被有效的限制在打磨房内,粉尘最终全部被粉尘回收装置回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全部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③生物质燃料制粒粉尘:根据类比同类项目,粉尘的产生量约为0.41 t/a(0.17kg/h)。生产车间密闭,约60%沉降于车间内部,则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为0.228 t/a,排放速率为95 g/h,该工序产生的粉尘量过少,经车间沉降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有机废气

①拼版工序:预计本项目拼板胶年用量为2.4 t/a,密度为1.191 g/cm3,则有总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量为44.33 kg/a,17.47 g/h。拼板工序总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通风,以无组织的形式进入到大气环境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油漆有机废气

漆雾:类比同类型项目,项目漆雾的产生量为2.78 t/a。项目共1个底漆房、1个面漆房,2个晾干房,拟安装水幕除漆雾+沉淀池(2套),喷漆废气通过风管经离心风机引出,首先进行水幕过滤后进行洗涤,以去除漆雾颗粒。其捕集率按80%计,喷漆房密闭,则20%(0.556 t/a)的漆雾逸散在喷漆房内,其余沉降至沉淀池中。除尘柜捕集的漆雾和喷漆房沉降收集的漆雾均用相应容器进行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含漆有机废气:项目VOCs总的产生量为4.184 t/a;甲苯+二甲苯+乙苯总的产生量为0.484t/a,甲醛产生量为0.0255 kg/a。项目整个喷漆房、晾干房均完全封闭,通过机械抽风形成负压。在漆房旁设置一套UV光解催化氧化装置+低温等离子+活性炭装置,底漆房与面漆房的风机风量均约为50000 m3/h,处理后经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食堂油烟

项目油烟产生量为7.5g/h。在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2.0 mg/m3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废水排放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8 m?/d,2400m?/a。食堂用水经隔油池(现有,0.73 m3)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共进入化粪池(现有,容积27m3、21m3),处理后进入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厂,经深度处理后排入岷江。达标排放的废水对岷江水质影响较小。

水幕除漆雾:项目产生的水幕除漆雾进入水帘除漆雾柜过滤进行处理后以去除漆雾颗粒,进入沉淀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定期更换,更换废水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噪声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位于建筑物内,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充分利用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进行治理;对项目内车辆行驶等产生的噪声,限速禁笛加强管理,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项目边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项目建成营运员工日常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入园区垃圾收集点,做到日产日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定期外卖;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油漆桶、废胶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项目运营期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上一条:关于眉山市子辉铸业有限公司铸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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