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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

  
日期:2015年06月04日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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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准收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2、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宴请。

3、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

4、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

5、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

6、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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