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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巡视监察制度

  
日期:2015年06月04日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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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现场巡视监察次数,提高巡视监察质量。

2、开展节、假日期间和夜间的值班巡视监察。

3、现场巡视监察须带便携监测仪器和取证设备。

4、认真询问,耐心回答有关问题。

5、详细记录现场查访情况,认真填写《现场监察记录》,经被监察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后,报监察机构负责人阅批。

6、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取证并按规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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