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 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商电商【2017】5号

  
日期:2017年03月14日  来源:四川省商务厅电商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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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6〕40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17〕4号)精神,扎实推进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2020年全面脱贫奔康和“建设西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中心”的总体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国(省)级贫困县、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在当地政府推动下,引导和鼓励电商企业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注重农产品上行,促进双向流通,不断提升贫困户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构建贫困群众脱贫奔康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精准扶贫重点。创新电商精准扶贫服务机制和模式,让贫困地区各类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动贫困户逐步参与到种养、收购、包装、存储、运输、销售、服务等产业链各环节,促进增加贫困户收入和扶贫产业发展。

(二)坚持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加强政府引导和扶持,积极营造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电商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因地制宜地促进贫困地区电商产业发展。

(三)坚持平台的多元发展。积极推动与省内外第三方电商服务平台的交流合作,注重培育符合当地电商发展需要的本土电商企业和平台,以促进农特产品上行和村民服务为重点,搭建贫困地区和贫困户产品、服务和电商平台间的桥梁。

(四)发挥示范的带动作用。先期重点建设和培育一批有一定产业优势、有一定电商基础和工作积极性高的贫困县,探索电商扶贫模式,着力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形成电商扶贫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示范,逐步推广。

(五)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积极整合各类资源,鼓励引导市场化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商产业链各环节企业广泛参与,通过宣传和引导,调动贫困群众应用电子商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以实践推动创新。坚持以基层实践推动政策体系创新,及时发现和总结电商在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的典型模式,总结推广一批可学习、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目标任务

以我省88个贫困县为重点区域,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对象,重点聚焦2017年减贫任务,全年建设15个电商脱贫奔康示范县,培养电商精准扶持贫困人口1.5万人次,探索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推进贫困县电商服务的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

四、重点工作

(一)推进县域电商扶贫示范

建设15个省级电商脱贫奔康示范县,在电商扶贫推进、公共服务、配套政策、网货供应、物流配送、质量标准、产品溯源、综合服务、人才培养等体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到重要节点城市设立线上线下展示展销体验店、举办消费扶贫体验活动,逐步形成电商扶贫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打造一批精准扶贫脱贫的典型模式。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向贫困县倾斜,逐步实现对有条件的贫困县全覆盖。适应农村生活服务需求,改造提升一批站点,完善电商服务站点与农户利益紧密联结机制,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及村民服务并重,着重培育一批电商精准扶贫创新发展示范区域。加强对贫困地区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鼓励贫困县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开展农村电商精准扶贫示范基地、企业、网店创建。

(责任单位:商务厅、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省供销社、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地方人民政府)

(二)鼓励创新融合发展

鼓励电商扶贫创新创业就业,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巾帼电商脱贫行动”、电商助残扶贫行动,支持“电子商务+行业(专合)组织+贫困户、电子商务+农业龙头企业+贫困户”等模式发展,形成一店助多户,一店助一乡(村)〔或多乡(村)〕的电子商务结对帮扶方式。结合农业“跨乡联县”特色支柱产业体系,依托全省粮油、茶叶、特色水果(干果)、蔬菜、畜牧、食用菌、蚕桑、柑桔、水产、中药材等“十大优势产业集中发展区”,提升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产品电商化销售能力。积极探索“一村一店”网店扶贫模式,注重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知名电商进行技术指导和市场营销。支持贫困地区结合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推进特色产业+电子商务,与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拓宽贫困户就业增收渠道。实施贫困地区“农商互联”, 统筹推进“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全面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打造以电子商务企业为主体,上联生产、下联消费的新型农产品供应链。扶持发展一批贫困地区农业电商平台,依托“四川科技在线平台”五级科技扶贫服务体系,开展科技扶贫服务。

(责任单位:商务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厅、省扶贫移民局、人行成都分行、省团委、省妇联、省残联、省旅发委、省质监局、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工委、林业厅、省供销社,地方人民政府)

(三)健全电商支撑体系

制定贫困地区适应电子商务的主要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产品包装、业务规范等标准,推动省级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推进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强化城际运输、农村货运班车等与贫困地区配送的衔接,加强贫困地区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和末端网点建设。探索“电商产业园+物流园”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仓配一体化和共同配送,推进“互联网+物流”,加强物联网等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积极推进电商物流渠道下沉,支持连锁零售企业、邮政快递企业、末端配送企业、生活服务类企业共同打造便民利民的电商物流服务体系,解决“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末端配送难题。整合供销、邮政等物流资源,构建“共享、拼车”等县域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加快以鲜活农产品、食品为主的电子商务冷链物流发展,构建电子商务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分阶段积极推进农村信息通信服务优化升级,推进“宽带乡村”建设,特别是加大偏远地区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通信扶贫“不留死角”。推进“四川省电子商务发展指数”覆盖贫困县,科学建立省、市、县三级电商精准扶贫数据发布和应用机制。

(责任单位:商务厅、农业厅、省质监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省扶贫移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地方人民政府)

(四)建设电商扶贫主体队伍

开展“万人电商扶贫”活动,培育扶贫主体队伍,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和休闲农业上网营销,培育一批电子商务扶贫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示范网店。在全省贫困县扶持1000家网店成长壮大,加大贫困地区电商人才培训,鼓励探索F2C(农场直供)、C2B(消费者定制)、O2O(线上线下)和CSA(社区支持农业)等新模式,建立起农户、产地、专合社、平台和用户共赢合作机制。

(责任单位:商务厅、农业厅、省扶贫移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供销社、省通信管理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邮政管理局、交通厅、省质监局,地方人民政府)

(五)优化电商发展环境

认真总结推广在电商精准扶贫实践中探索的成功经验,组织召开贫困县、贫困村电商精准扶贫经验交流会,引导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引导干部群众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拓展提升天府网交会公共服务平台“四川造”展示维度,打造电商精准扶贫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开展“四川扶贫特产馆”建设,实现88个贫困县全覆盖,把“四川扶贫特产馆”打造成我省电商扶贫名片。支持市(州)在成都等地在传统节假日、网络促销节点、“扶贫日”等时段联办名优特产网购网销活动,开展贫困地区产品电商体验、川货特色产品电商体验、川货全国行等线上线下展示体验活动。与“天府电商全川行”大讲堂、省级电商管理高级研修班等活动结合,开展省、市、县多级多层次电商扶贫脱贫专题培训,全省贫困地区培训15000人次以上。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商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定期举办电商扶贫论坛,对表现突出的电商扶贫企业和个人推荐到全国层面表彰。

(责任单位:商务厅、农业厅、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扶贫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地方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电子商务业推进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和推进全省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健全和强化“省上指导、市州推进、县负总责、乡村落实”的工作体制,发挥好联络工作小组职能,有力推进电商精准扶贫具体工作。各市(州)扶贫领导小组做好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区)扶贫领导小组对电商扶贫负总责,具体负责本县(市、区)电商扶贫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乡镇、贫困村“两委”班子要配合做好电商扶贫项目实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和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

(二)分工协作。商务部门负责做好电商大平台引进、本土电商平台培育,网货促销、物流配送、人才培训等业务指导、规划计划的制定和进度通报等工作;扶贫部门负责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需求清单的制定,以及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制度等工作;通信管理、经信等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协调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广电网络等企业加快贫困村宽带网络建设工作;工商、质检、食药和农业部门负责做好网上销售产品的资质认证、质量安全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推进电商扶贫工作;人民银行负责制定金融扶贫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贯彻落实有关扶贫政策,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电商扶贫的支持力度。贫困地区要整合各方帮扶力量,充分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等挂职干部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大学生村官等人才作用,把电商扶贫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考核。商务、扶贫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电商精准扶贫绩效考核机制,与其他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重点考核网店数、销售量、交易额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外销农特产品和创业就业等情况。

上一条: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电子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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