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竹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办报来的《关于建设白塔村公益性公墓的审核意见》收悉。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眉府办函〔2019〕26号和青府办函〔2019〕11号文件规定,经我局研究,同意你街道办白塔村修建公益性公墓,请按相关程序建设。
此复。
上一条:青神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青神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青神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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