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商务局

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青商务〔2017〕25号

  
日期:2017年04月27日  来源:县商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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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

按照市、县相关要求和我局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材料收集上报等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检查重点

主要检查内容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非星级宾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局机关等。

三、时间安排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日。

四、责任分工

局长宋明元负总责,分成三组进行安全检查。

1、第一组,组长:刘德平,牵头股室:对外经济贸易股,参加人员:徐加全、肖庆平,检查对象: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悦来春酒楼、宏鑫大酒店、城西农贸市场。

2、第二组,组长:曾键,牵头股室:商贸流通股,参加人员:武龙平,李思宇,检查对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联华超市、双双超市、城东农贸市场。

3、第三组,组长:鲁成洪,牵头股室:办公室,参加人员:赵志明、罗桂金,检查对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岩广场废品回收点、邵启祥废品回收点、城南农贸市场和局办公室。

备注:1、各组具体检查时间由组长负责确定;

2、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由牵头股室统一提供。

3、各组检查单位由牵头股室负责联系。

五、检查重点:

1、商场超市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消防安全标志是否设置,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运电梯和货运电梯是否组织维护和检修,单位内部安全培训、检查是否到位,是否做好了相关文字记录,有无其它安全隐患。

2、集贸市场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消防安全标志是否设置,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电线等设施是否老化,其它安全隐患。

3、废旧品回收站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规范经营、有无消防安全设施,易燃物品是否随意堆放,回收物品是否进场入室、分类存放、堆放整齐。

六、检查要求

1、对农贸市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可结合环境治理检查一并进行,对商场超市进行安全检查时可结合防汛抗旱生活必需品储备检查一并进行。

2、各检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走过场。

3、检查人员要切实履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如实记载并及时向受检单位反馈。

4、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并做好影像资料留存。

5、各组检查记录、整改通知书和影像资料等相关资料须在检查结束后交办公室汇总留存备查。

上一条:关于印发《2017年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冯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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