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级相关部门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经县委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
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神县创建省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指标任务清单》和《中共青神县委办公室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城乡基层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体化运作,实体化平台建成率在2020年实现全覆盖。
(二)服务力量不断壮大。加强各类法律服务专业队伍和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法律顾问覆盖率100%的基础上,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队伍。
(三)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机制,健全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调查、反馈等公共法律服务监督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优化法律援助。扩大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等特殊群体援助面。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健全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等改革措施。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持续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援助活动。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力度,适时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可持续发展。
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巩固和规范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打造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综合型人民调解专家库。落实人民调解“随手调” “三三调”“边界联调”等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快速反应、信息反馈和重大社情报告等制度。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提升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优化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持续深入推进“法律七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选编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开展普法教育。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宣传推广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大数据、新媒体开展普法。
优化服务形式。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制度。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鼓励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面向社会弱势群体等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等服务。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大力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优化服务质量。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清单,明确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的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服务主体等基本要素,并向社会公开。健全受理申请、解答咨询、登记归档等工作规范。根据群众需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措施,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便民度。
(二)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立涵盖县、乡、村三级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各类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进驻。依托现有资源,重点推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在乡镇依托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社区)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加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一线平台宣传、指引、咨询和需求分析等公共法律服务功能,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县、乡、村三级平台规范化建设,优化服务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功能完备、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体系。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创新,建立涉及人民调解、援助等方面工作的案例库,并与中央、省、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互通,实现与“12348中国法网”“12348四川法网”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强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应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取法律服务的便捷度。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依托市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处置平台,配合推进与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指挥中心和一体化呼叫中心指挥系统、“12348四川法网”“12345”服务热线实时联通和有效衔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的深度融合,为民众提供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平台。
(三)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管理,确保专编专用。积极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吸纳社会力量,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扩大专职调解员队伍,充实公共法律服务力量。
10.强化经费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工作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着力支持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基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合法合理使用。
11.加强场所保障。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乡镇工作站选址应位于交通便利、方便人员来往的地方,办公场所面积应与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相适应。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不低100平方米,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不低于10平方米。
12.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考核评估,接受服务对象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办理质量进行评价,进一步提升服务的社会效果。健全惩戒机制,建立对公共法律服务提供者的投诉、处理等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行公共法律服务提供者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查询制度、违法违规行为负面清单制度等。积极支持和引导各类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要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估与督促检查,以服务供给水平、需求满足情况和均等化实现程度为重点,定期开展评估通报,督促抓好落实。
(二)统筹协调推进。将公共法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具体执行机制,严格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时间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衔接配合,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协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各参与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和社会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意义和内涵,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青神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公共法律服务,知道如何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畅通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渠道,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下一条:中共青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青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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