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航电工程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协调县航电工程开发建设工作。2018年重点工作:
(一)全面完成虎渡溪专题报批工作。
(二)南城镇、白果乡航电工程枢纽区建设所需地块的征地移民工作,其他涉及乡镇按施工进度要求逐步完成征地移民工作。
(三)公司开展下河施工工作,完成一期围堰施工,一期闸坝基本形成。
(四)协调公司完成汉阳水电站相关后续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航电办是县委县政府为推进青神县岷江航电开发建设工作成立的非常设性机构,无人员编制,现有工作人员16人,由县政府从各单位抽调组成。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2018年青神县航电办收入预算总额为200000.00元,其中:经费拨款200000.00元。
相应安排预算支出2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0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航电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岷江航电开发建设相关工作。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航电办推进岷江航电开发建设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航电办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为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航电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工作。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村镇建设监察中队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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