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青神县委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6年03月28日  来源:团县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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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共青团青神县委是中共青神县委主管全县青年工作的人民团体,主要职责是:领导青神县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参与制定青神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的政策、意见,对青神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青神县青少年成才基金会等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参与有关全县青少年事务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活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项活动;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2016年主要工作:

(一)利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中秋节、国庆节、团课、团会、少先队主题队会等重大节庆和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思想信念教育

(二)切实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好推优工作。继续坚持“党建带团建”,以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工作为重点,加大力度进行非公有制经济和社团组织的团建工作以及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地通过各级团组织,广泛联系青年,聚集青年人才,增强团组织的先进性,积极向党和政府举荐青年人才,继续做好推优入党工作;继续跟进特色基层团组织活动试点项目。

(三)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开展青年建功行动和风采展示活动,引导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效,在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中发挥生力军作用,着力丰富企业文化、促进行业发展;借助YBC着力引导大学生农村青年回乡创业;继续实施农村青年小额贷款以此来带动青年创业。

(四)加强青少年权益维护。创新社会管理,关注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强化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帮扶。深入乡镇、村社,宣传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留守儿童管理、青少年防灾救灾等知识,进一步扩大群众关注青少年教育覆盖面;继续运行设置在团县委的青少年法律援助站,为急需帮助的青少年和群众提供经常性的法律咨询和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争取新建留守学生之家,以此来丰富当地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氛围。

二、部门概况

共青团青神县委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4人,其中参公编制3人。现有在职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共青团青神县委收入预算总额为6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万元,项目支出27.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共青团青神县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青少年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团县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团县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青少年工作、关工委工作、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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