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青少年宫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03月30日  来源:县青少年宫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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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寓教于乐,在培养青少年兴趣爱好的同时陶冶情操,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为适应社会发展和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大力开展新知识、新技能的普及工作,努力把青少年宫建成培养人才的摇篮。

3、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科技活动,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普及文艺、体育、科技知识,通过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大型文体科技活动,引导青少年文化的健康发展。

4、积极帮助青年学习掌握必要的生活知识,进行劳动就业指导。

5、加强宫际交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按照有关规定,努力开展宫际间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各地青少年的了解与友谊。

(二)2017年主要工作。

1、全年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类文化、艺术、体育项目的培训,年培训学生3000人次。

2、对全县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公益免费培训活动和青少年校外公益免费体验服务活动12次,参加人数20000人以上。

3、组织学生参加国内、省内的重大赛事和各类艺术等级考试。

4、加强教师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

5、抓好后勤、安全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青少年宫2017年在职职工4人,其中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1人。

三、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青神县青少年宫收入预算总额为987,629.00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527,629.00元,经费补助收入460,00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987,629.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1,895.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77.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51.00元,住房保障支出46,006.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青少年宫2017年预算收支较2016年增加112,643.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青少年宫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643,629.00元,是用于青少年宫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44,000.00元,是用于保障青少年宫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861,895.00元,主要用于青少年宫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60,677.00元,主要用于青少年宫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19,051.00元,主要用于青少年宫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6,006.00元,用于青少年宫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县青少年宫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0,686.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县青少年宫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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