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01月30日  作者:县民政局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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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部门概况.............................................................. 2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3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4

六、名称解释.............................................................. 4

附件

青神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加强城乡低保的管理,做到应保尽保,低保金社会化足额发放。

2.认真贯彻《五保供养条例》,做到应保尽保。

3.坚决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

4.抓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5.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和建设,改善五保户居住条件和生活设施,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6.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3.加快发展多元化养老服务及福利慈善事业。

4.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水平。

5.推进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服务发展。

6.努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7.切实增强民政履职能力。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民政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3人。青神县民政局现有在职人员33人,其中公务员12人,机关工勤1人,参公1人,事业19人;退休人员16人,在职和退(离)休人员合计49人。另有代管退休人员2人,军队退休人员4人代管遗属5人。(见批复表附表5)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见批复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446671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20071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6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64466713.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08399.02元,卫生健康支出6866609.32元,住房保障支出425704.96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0000元、其他支出2660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民政局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4656633.3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有所增加、新增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民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162513.3元,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项目支出60304200元,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批复表1)

(一)一般公共服务50000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56508399.02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和民政事业对象的相关保障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6866609.32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和民政事业对象的相关医疗救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25704.96元,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支出266000元,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医疗救助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6169.03元。(见批复表3-1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见批复表附表3)

2019年,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8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居家养老服务,采购办公设备及项目物资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无单价50元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殡葬车一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绩效、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员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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