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黑龙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01月28日  作者:刘舰  来源:黑龙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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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黑龙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

2.发展地方经济,发展好一二三产业,引导农民走向富裕,脱贫达小康。

3.普及义务教育,提倡优生优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

4.抓好镇、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农村思想建设工作,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打造“信用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从而发展区域经济,服务民生事项,强化社会管理,化解群众纠纷。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县委“135”的工作思路,着力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持续发展,实现一个目标,全力打造“一心、两园、三牌”。力争到2021年,全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17亿元,年均增长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年均增长10%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100万元,年均增长8%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以上。

2.内涵提升,建设一个特色中心。围绕建设特色精品镇中心,充分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引导城乡空间合理布局、公共设施集约建设、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建设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

3.优势集聚,升级两个产业园区。一是着力把做强工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配合县级部门做好园区建设,完善机械产业园区功能,强化要素保障,积蓄发展势能。二是着力串珠成链,整合资源,组建“景区化”的蔬果种植园,将鸿化村杂柑基地和肖坝、季时坝、曹庙、茅林、新光等村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串联,坚持绿色理念,建设规范化蔬果种植园,合理布局功能区,引进农资、物流、电商等项目,将生态旅游与农业发展有机结合。

4.示范引领,打造三个优质品牌。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以服务为引领,打造先锋服务优质品牌。二是坚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增强群众学法遵法用法守法意识,打造依法治理优质品牌。三是坚持通过民政救济托底、环境优美整洁、群众精神富足等方面,将幸福民生提到更高的水平,打造幸福家园优质品牌。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黑龙镇人民政府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9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现有在职人员34人(其中公务员22人,参公人员0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9人),退休人员20人,离休人员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54人。另有聘用人员6人,遗属0人。(见批复表附表5)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见批复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黑龙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9755071.5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55071.5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9755071.5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18673.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152.83元,卫生健康支出231310.66元,住房保障支出344088.00元,城乡社区支出148600.00元,农林水支出4164246.34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黑龙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2168352.53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实施乡村振兴,支出安排中如“一般公共服务”和“农林水支出”中有较大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黑龙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55071.53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168352.53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上调以及村(社区)干部报酬上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18673.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152.83元,卫生健康支出231310.66元,城乡社区支出148600元,农林水支出4164246.34元,住房保障支出344088元。(见批复表2)

基本支出3908908.19元,用于保障政府机关、村(社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项目支出5846163.34元,用于保障政府机关、村(社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18673.7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村(社区)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152.83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村(社区)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31310.66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下村(社区)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44088.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村(社区)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1486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4164246.34元,主要用于对江河湖库水系治理和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见批复表3-1)

黑龙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08908.19元,其中:

人员经费2985082.4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923825.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龙镇人民政府2019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龙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批复表6-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2019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专项资金:保障村(社区)日常办公正常开展,组织活动有效;

2.2名社区工作者工资、五险: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安全专项经费(含森林防火):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5.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6.村(社区)纪检小组误工补贴: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7.村(社区)四职干部养老保险: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8.村级干部目标考核绩效报酬: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9.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0.会议费(含党代会、人代会):确保党代会及人代会顺利召开;

11.建川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行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2.建川社区运行相关费用: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3.眉青快速通道鸿化驿站运行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4.内审及政府投资工程审计经费(含购买服务):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5.清河行动专项经费(含购买服务):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6.群团专项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7.三支一扶大学生五险: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8.社会治理经费(含扫黑除恶):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9.网格化管理专项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0.乡村振兴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1.乡镇标准化谈话室建设: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2.乡镇纪委专项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3.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4.乡镇人大主席团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5.乡镇武装工作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6.依法治县专项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7.义务兵优待金: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8.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黑龙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23825.7元。(见批复表3—1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比2018年增加202135.7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上调以及村(社区)干部报酬上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见批复表附表3)

2018年,黑龙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6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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