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16年,南城镇人民政府将继续按照县委“1153”和镇党委“1234”工作思路,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守土有责,持续推进以游为主统筹城乡,向特色旅游强镇大胆迈进。一是坚持项目带动,增添发展新动力。持续坚持以游为主,围绕第九届中国竹文化节成功举办,加快中国竹编第一村建设。推动国际竹艺城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竹林湿地创建省级湿地公园;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9.5%以上;持续优化企业服务,以“开门红”促进工业经济“全年红”。二是坚持民生优先,提高幸福新感受。聚力脱贫攻坚,深化驻村帮扶,持续关爱救助弱势和特殊困难群体,全力保障群众享受卫生医疗、教育教学、扩大就业、低保、养老保险、居家养老、惠民殡葬等民生服务。广泛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及新《食品安全法》宣传。三是坚持创新治理,构建和谐新农村。探索德治、自治、法治“三治合一”模式,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和谐乡村。持续开展重阳节坝坝宴、和谐村庄大团年,继续举办镇村农民运动会,开展乡村好人、各类文明户评选活动,提升南城群众文化活动品牌,融洽乡村氛围。以省级安全社区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政府和公众安全意识和能力。启动“七五”普法,突出抓好“法律七进”及网格化建设。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塑造基层新气象,建设法治、服务、廉洁政府。
二、部门概况
南城镇人民政府现有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12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33人。
三、2016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2016年南城镇收入预算总额为6,095,360.35元,其中:经费拨款5,885,360.35元,上级补助收入210,000.00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095,360.35元,其中:人员支出1,485,854.00元,日常公用支出515,76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0,987.80元,项目支出3,482,750.55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南城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南城镇人民政府和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南城镇人民政府和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乡镇规委会、安全、征兵、团委等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义务兵优待、农村五保供养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务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建设支出。
(五)农林水,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发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化解乡镇债务等支出。
(六)交通运输,主要用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支出。
(七)住房保障,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16年3月25日
上一条: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白果乡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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