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环境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
(二)2017年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产业强乡,破冰三产旅游
抢抓县委做强椪柑业态发展机遇,做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大力发展农业休闲旅游,稳妥推进“橘香渔歌”旅游规划前期工作。
二、聚焦项目驱动,释放发展潜能
坚持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大项目就是抓大发展的理念,举全乡之力推进岷东大道建设,力争早日建成岷东大道,彻底颠覆高台交通区位劣势,让岷东大道为高台发展插上一双腾飞的翅膀;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坚持“产业发展到哪里,基础设施就跟到哪里”进一步整合资金和资源,充分发挥“政府主导,村社联动,群众参与”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业基础设施扶贫项目,全面完成麻柳村“以工代赈”和“一事一议”等项目的实施。
三、坚持以人为本,巩固脱贫攻坚
2017年是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后由于底子薄、门路少、资金技术相对缺乏,仍存在返贫风险。全乡将“三措并举”全面实施巩固脱贫攻坚。进一步深化“政府项目投资,合作社股权量化分红”工作,扩大覆盖面,让更多贫困户增加收益;
四、加强生态建设,美化城乡环境
完成场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统一风貌和外观,完善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集镇品质,做出高台特色。继续抓好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秩序管理,加强场镇治理能力建设,提高场镇管理服务水平,把高台场镇建设为“小而精”的特色小镇,加强传统村落民居保护,严控农村分散性建房,不断提升产村相融水平,建设“绿色高台”;坚守环保底线不动摇。完善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按政策规范和调整禁、限养区养殖业发展,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治畜禽粪便污染;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广村民自治、自筹资金、市场运作模式,抓实农村垃圾分类治理。
五、完善社会治理,建设法治高台。
建立矛盾纠纷三级联调、社会治安三级联防、应急处突三级联动、平安建设三级联创机制,构建“网格管理,群防群治”的综治工作格局;大力实施“雪亮”工程,推进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构建“物防、技防、人防”三方联动的治安防控网络;在救灾、应急处突、维护稳定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圆满完成村(居)委会换届,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深入开展“七五”普法,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概况
2016年本单位应有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4人,年未实有人数19人,全乡共有人口12000人,所辖5个行政村,32经济合作社,一个社区。三、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7年高台乡政府收入预总额为465.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5.2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支出预算的情况。相应安排支出46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3.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46.4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9万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
高台乡政府2017预算收支较2016年增加26.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加强环境保护,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总额。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高台乡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着全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发展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98.86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高台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66.36万元,是用于保障高台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21.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3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节能环保1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和能源节育、开发、利用方便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5.9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5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方面支出。
(七)农林水事务支出146.43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补助、农业事业发展等支出。
(八)交通运输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乡道维护管理等方面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7年,乡政府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6364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2017年,乡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7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河坝子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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