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核、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等相关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行使的执法职责,并统筹协调好派驻机关和基层执法力量,配合做好各项执法工作。
4、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5、财政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执行财政法规、财经制度。
6、高台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辖区便民服务、退役军人服务、行政审批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宣传文化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工作。
7、高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农业综合服务等工作。
8、高台民工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高台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133”工作思路为抓手,奋力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强力推进天眉乐高速建设、诸葛共和学堂提档升级以及天府粮仓等重点项目建设,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贡献高台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青神县高台镇人民政府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5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25人)。现有在职人员48人(其中公务员25人,参公人员0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22人,三支一扶3人),退休人员1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58人。另有遗属2人。高台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高台镇便民服务中心、高台镇农业服务中心、高台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高台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综合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农林水支出,其他支出。2024年青神县高台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744.32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1710.64万元,上年结转33.68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收入总数增加496.9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经费以及个别项目支出调整。
(一)收入预算
青神县高台镇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为171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1.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上年结转33.68万元,收入总计1744.32万元。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高台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744.32万元,中:基本支出880.70万元,项目支出863.6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高台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为1744.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3.68万元,2024年预算拨款1710.64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增加496.93万元。扣除一般性安排等因素后,主要是由于计算口径和人员变化增加基本支出397.55万元;根据工作安排增加一员多用、高标准农田五小水利等项目支出99.38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41.11万元;上年结转33.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68万元,农林水支出674.2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11万元,其他支出33.68万元。
五、预算拨款当年支出情况
(一)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高台镇2024年预算支出1710.6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96.9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计算口径、人员调整、新增高标准农田五小水利基本建设、一员多用等项目支出。
(二)预算拨款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68万元,农林水支出674.26万元(见批复表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11元,比2023年增加预算496.9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口径和调增一员多用、高标准农田五水利基本建设等支出。其中调增一员多用、高标准农田五水利基本建设等项目支出99.38万元;其他基本支出397.55万元。
其具体情况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6.8万元,主要用于高台镇人大事务工作开展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服务(款)行政运行(项)755.64万元,主要用于高台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万元,主要用于高台镇武装工作开展发生办公经费及其他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发生的办公经费及其他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2.8万元,主要用于高台镇优抚类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8.13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安置。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1.6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站相关工作经费开支。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5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11万元,主要用于高台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02万元,主要用于高台镇按照规定标准为行政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9.72万元,主要用于高台镇公务员补助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41.11万元,用于农村和社区污水管网维修维护。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6.48万元,用于高台镇防灾救灾类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86.3万元,用于高台镇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治理以及森林防火等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6.14万元,用于高台镇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五险。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54万元,用于高台镇村社区片长工作补助。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47万元,用于高台镇高标准农田五小水利建设和脱贫工作驻村工作队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452.28万元,主要村(社区)四职干部养老保险、基本报酬、目标绩效、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2.07万元,主要用于村社网格补助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33.68万元,用于用村社区公共健身场地改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高台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8.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7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见批复表4)
青神县高台镇2024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1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和社区污水管网维修维护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高台镇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高台镇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0.04万元。(见批复表3—1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比2023年增加41.4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调整。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高台镇政府采购预算6.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3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其中轿车1辆,其他车1辆(皮卡车l辆,主要用于防汛救灾),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工资性支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2、其他人员支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3、单位缴费: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4、聘用人员经费: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5、离退休费支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6、其他支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7、住房公积金: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8、乡镇人大事务经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完成人大事务工作,召开两次人大工作会议,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9、乡镇武装部专项经费:保障乡镇武装工作顺利开展和基层民兵物资。
10、敬老院土地租金:按时足额支付原河坝子敬老院土地租金,保障农户利益。
11、应急机动经费:及时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三支一扶大学生五险:按时缴纳三支一扶大学生五险,保障三支一扶大学生利益。
13、网格员补助经费:按时发放网格员工作补助,升华网格化保障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
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15、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16、公务交通补贴: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17、日常公用经费: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18、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按时足额发放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提高干部满意度。
19、基层公共服务运行费:保证村社区公共运行工作正常开展。
20、村社区干部目标绩效:按时足额发放村社区干部目标绩效补助,提高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
21、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助。
22、森林防火经费:防范森林火灾,保障全镇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3、纪检专项工作经费:案件数突破0自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保证纪检工作人员日常办公开支。
24、退役军人公益性岗报酬:按时足额发放退役军人公益岗位报酬,及时缴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保障退役军人公益岗位人员福利,提高工作人员幸福感和满意度。
25、退役军人服务站经费: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
26、场镇污水管网:做好场镇污水管网巡查、维护和维修,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27、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保障驻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维护,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
29、高标准农田和五小水利维护费:改善产业生产条件,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助力“天府粮仓”建设。
30、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定期生活补助:保障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需要,给予特定补助。
31、基础绩效奖: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32、基础绩效奖(三支一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33、乡村治理“片长制”工作片长补助:延伸基层治理触角,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34、党建工作经费(含党员教育培训费):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强化党建标准化和规范化。
35、村社区干部医疗保险补助:村社区干部购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80%,提高村社区干部医疗待遇。
36、安全及社会治理整体防控经费:做好大安全工作,保障全镇安全稳定。
37、乡村振兴经费(含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改善居住环境。
38、突发事件应急政府救助保险费:及时缴纳突发事件应急政府救助保险费,保障全镇安全稳定。
39、一员多用专项经费:保障片长制工作试点正常开展。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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