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经青神县财政局汇总,2017年青神县级各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乡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817万元,比2016年减少39万元,减少4.5%。原因主要是2017年县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了因公出国出境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公务接待费326万元,较上年减少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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