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青神县委关于2017年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10月20日  作者:段姝莉  来源:团县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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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领导青神县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青神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的政策、意见,对青神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青神县青少年成才基金会等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与有关全县青少年事务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活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项活动;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利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中秋节、国庆节、团课、团会、少先队主题队会等重大节庆和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思想信念教育。

2.切实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好推优工作。继续坚持“党建带团建”,以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工作为重点,加大力度进行非公有制经济和社团组织的团建工作以及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地通过各级团组织,广泛联系青年,聚集青年人才,增强团组织的先进性,积极向党和政府举荐青年人才,继续做好推优入党工作;继续跟进特色基层团组织活动试点项目。

3.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开展青年建功行动和风采展示活动,引导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效,在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中发挥生力军作用,着力丰富企业文化、促进行业发展;借助YBC着力引导大学生农村青年回乡创业;继续实施农村青年小额贷款以此来带动青年创业。

4.抓好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见成效。根据团中央工作安排及项目进度,积极准备涵养林项目启动仪式。

5.做好2017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项目的实施。

6.加强青少年权益维护。创新社会管理,关注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强化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帮扶。深入乡镇、村社,宣传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留守儿童管理、青少年防灾救灾等知识,进一步扩大群众关注青少年教育覆盖面;继续运行设置在团县委的青少年法律援助站,为急需帮助的青少年和群众提供经常性的法律咨询和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争取新建留守学生之家,以此来丰富当地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氛围。

7.将继续依托雷锋月、青年志愿者日、植树节等节点,服务社会发展深化志愿行动 。

8.着力做好第二轮“六好关工委”创建工作。根据省委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全县关工委第二轮“六好关工委”创建工作,根据实际,科学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六好关工委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基层关工委学习和创新意识,配齐配强班子,健全组织网络,健全保障机制,逐步推进基层关工委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和制度化。

二、部门概况

共青团青神县委为独立编制核算机构。2017年末编制3人,在职职工2人,其中参公人员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68.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8.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为6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8万元,占59.05%;项目支出28万元,占40.95%。

收入及支出较2016年增加2.62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承担的工作事务增加,相应的工作经费增多。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共青团青神县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8.3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2万元,分别增长3.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共青团青神县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2万元,增长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共青团青神县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3万元,占89.6%;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万元,占4.8%;医疗卫生支出1.19万元,占1.74%;住房保障支出2.61万元,占3.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3万元,比2016年下降0.2%。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万元,比2016年增长328%。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19万元,比2016年下降3.2%。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61万元,比2016年下降15.5%。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共青团青神县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财决公开3_4表)。

2017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公务接待65批124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下降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移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共青团青神县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万元,比2016年减少5.98万元,下降53.0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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