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来源:县工业开发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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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代表县委、县政府协调、处理涉及开发区的一切工业经济事务,对开发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

1、牵头对开发区实行统一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在县住建、规划部门指导和配合下,结合区域特点和产业实际,编制开发区近期、中期和远期发展规划,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与县住建、规划部门密切配合,指定并适时修改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参与规划控制、规划检查等活动。

2牵头对开发区实行统一建设。牵头开展开发区内的征地、拆迁、安置,做好土地储备;负责在县住建、规划部门指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实施区内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并负责协调水、电、气、通讯等要素建设;负责指导和监督入驻企业按照投资协议和设计、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在开发区建设发展初具规模后,负责建立独立自澳门新濠天地娱乐场,手机赌钱游戏园模式,基础设施建设自主经营、自筹资金、自我发展。

3牵头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开发区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建立项目评审机制,组织召开项目入驻评审会议,对招商引资拟入驻项目进行评审;与县投促局共同拟定项目投资协议,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负责代表县政府与业主签订投资协议;负责为入园企业提供“一站式”管理和“一条龙”服务,协助入园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手续;负责配合县经信局对开发区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配合县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开展涉园企业检查,并做好备案和监督落实。

4.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是全面完成2017年市县下达园区的各项目标任务。

2是抓好项目建设,引进力兴机械产业孵化园。

3是抓好招商引资,提升规模企业培育。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为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2017年末编制19人,在职职工17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12人。退休人员0人。

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一级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71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1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为7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52万元,占47.8%;项目支出375.28万元,占52.2%。

收入及支出较2016年减少114.88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相应减少了全年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18.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减少114.88万元,分别下降13.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84万元,上升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66万元,占72%;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万元,占5.9%;医疗卫生支出8.57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16.23万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66万元,比2016年下降17.5%。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万元,比2016年增长1%。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8.57万元,比2016年增长29%。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6.23万元,比2016年下降1.9%。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2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2.5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保留车辆主要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纳入统一管理,统一支付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2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等于财决公开3_2表公用经费数)。

2017年度,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74.6万元,比2016年增加6.67万元,增长9.8%

(二)政府采购情况(财决公开附表)。

2017年度,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财决公开附表)。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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