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10月17日  来源: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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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清扫保洁方面。完成县城区122.9841万平方米的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公厕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及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2、路灯方面。完成县城区1400余盏市政路灯的维修维护工作。

3、绿化方面。完成县城区30.106万平方米所有园林绿化管护和养护工作。

4、垃圾压缩转运方面。完成全县日产生活垃圾80吨的压缩转运到眉山市中机再生能源公司作无害化处理。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环卫局为独立编制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7年年末编制63人,在职职工31人,事业人员31人。退休人员28人,遗属补助人员1人,临聘人员240人,共计300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3,102.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02.77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为3,10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84万元,占41.9%;项目支出1801.93万元,占581%。

收入及支出较2016年增加1577.77万元和1577.7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建青神县第二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增加该工程项目资金1500万元。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相应增加了全年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环卫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102.7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28.77万元和1577.77万元,分别增长218.5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0.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75.84万元,增长45.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0.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5万元,占1.28%;医疗卫生支出19.05万元,占0. 68%;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占53.55%;城乡社区支出1213.14万元,占43.31%;住房保障支出29.7万元,占1.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万元,比2016年下降5.88%。主要用于本部门党建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529万元,比2016年下降50.2%。主要用于本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9.0512万元,比2016年增长84.22%。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青神县第二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1213.1446万元,比2016年下降14.32%。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9.697万元,比2016年增长20.8%。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0.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53.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46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07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了接待事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4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1.34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9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等于财决公开4_2表公用经费数)。

2017年度,青神县环卫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53.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4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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