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妇女联合会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10月15日  来源:县妇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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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青神县实际,推进全县妇女运动健康发展。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按照法律和章程,对全县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联系团体会员,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履行妇联的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等社会职能,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3、调查研究我县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的制定和实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参与制定我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推进妇女儿童培训及活动阵地建设。

5、指导和推进全县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活动和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城乡妇女的“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和带领妇女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6、指导各级妇女组织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7、加强与乡村妇女儿童合作发展促进会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妇委会建设,发挥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会员的作用,扩大与民主党派妇女工作机构的交流,强化对各类女性社团的引导服务,完善以妇联基层组织为主体、以其他妇女组织为延伸、广大妇女共同参与的妇女组织体系。

9、承担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进一步推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工作。大力实施妇女“素质提升”和“巾帼创业”工程,促进妇女不离土不离乡居家就业,更好地照顾留守儿童和家庭。

2、进一步推进妇女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区域化改建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妇女互助组能力建设。完善和改进基层妇女儿童之家规范化管理。

3、进一步关爱救助特殊困境儿童。困境儿童包括:孤残、留守、流浪的未成年人,因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父母服刑或戒毒期间的儿童、贫困家庭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等。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妇女联合会为独立编制群众团体,2017年末编制4人,在职职工4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73.8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3.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为7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7万元,占68%;项目支出23.4万元,占32%。收入及支出较2016年增加12.2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事业人员基础工资上调,妇女专项工作经费上调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妇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3.8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7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妇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58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万元,占6%;医疗卫生支出6.91万元,占9%;住房保障支出3.71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58万元。主要用于县妇联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6.91万元,比2016年增长5.68万元。主要用于县妇联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71万元,比2016年增长0.52万元。用于县妇联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59万元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7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9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和2016年决算数一样。主要原因是青神县妇女联合会没有公车编制,无此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等于财决公开3_2表公用经费数)。

2017年度,青神县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1.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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