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6年10月28日  来源:县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委员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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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委员会承担城乡供水水源地水质的保护管理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质未达到饮用水水质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并向环保部门通报,采取治理措施;

2、合理配置水资源,加强对渔业活动和水产养殖污染饮用水水源的监督管理,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工作,枯水季节或因重大旱情等造成水量不能满足取水要求的,应当先保证饮用水取水;

3、负责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城市供水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的案件、水质监测等资料。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委员会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0人,现在职人员7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82.4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49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8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4万元,医疗卫生1.17万元,农林水支出6.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9万元,其他支出0.7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4年增加17.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而产生。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89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9.5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1.67万元,其中货物类1.67万元、服务类0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3〕185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青神县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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