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2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主管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的一级预算单位,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房地产交易管理。负责监测房地产市场,分析预判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从业人员诚信建设;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编制房地产交易指导价格等;负责指导存量房交易活动,组织建设房产交易平台,发布存量房交易信息,提供存量房交易相关法规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负责规范存量房交易等;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行业人才培养、培训等;负责对房产预测绘中的土地和房屋基础信息及测绘成果中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点址的准确性测算依据与方法等的验证。
(2).白蚁防治工作。负责本县内白蚁的防治研究;负责本县范围内白蚁防治和灭治及白蚁防治先进技术的推广等。
(3).物业与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负责本县范围内室内装饰装修申请的受理、装修方案的技术审核;协助审核装饰装修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等;负责指导物业服务活动,组织协调物业的承接查验,组织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档案和物业服务档案、业主权属等资料的移交;负责物业服务信用档案的建设等。
(4).保障性项目建设和管理。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突发性、强制性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本县范围内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的统筹协调;负责自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的维修及其改造工作;负责本县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及其管理;负责本县政策性住房补贴的发放;负责指导自管公房的经营管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等。
(5).房产档案管理。负责房产档案的信息建设;负责本县内房产交易档案管理,单位文书管理工作;审核查阅档案者的各类要件,及时准确提供档案查阅、出具相关证明;协助司法、纪检、仲裁等机关对房产档案的查阅、查封、解封等工作。
(6).维修资金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制定房屋维修资金实施使用方案;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分户核算、计息、查询、拨付的具体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无纳入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6,777.45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91.22万元,增加24.4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增加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530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3.89万元,占38.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0.25万元,占61.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5,30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40万元,占7.59%;项目支出4,901.75万元,占92.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77.4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91.22万元,增加24.4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增加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3.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35%。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0.97万元,增加5.77%,。两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3.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9万元,占0.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4万元,占1.16%;卫生健康支出18.08万元,占0.89%;节能环保支出21.21万元,占1.04%;城乡社区支出350.08万元,占17.21%;住房保障支出1,601.39万元,占78.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33.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2.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544.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2.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3.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8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79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7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8.79万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部门本年度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7.99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7.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使用。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270.2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加油、保险,办公设备购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文林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凤阳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2年县级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2年县级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1分,绩效自评综述: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绩效指标按要求细化量化,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绩效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支付,切实做到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2年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为县住建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单位设办公室,计财股,市场交易股,物业与装饰装修股和住房保障股。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房地产交易管理。负责监测房地产市场,分析预判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从业人员诚信建设;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编制房地产交易指导价格等;负责指导存量房交易活动,组织建设房产交易平台,发布存量房交易信息,提供存量房交易相关法规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负责规范存量房交易等;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行业人才培养、培训等;负责对房产预测绘中的土地和房屋基础信息及测绘成果中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点址的准确性测算依据与方法等的验证。
2.白蚁防治工作。负责本县内白蚁的防治研究;负责本县范围内白蚁防治和灭治及白蚁防治先进技术的推广等。
3.物业与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负责本县范围内室内装饰装修申请的受理、装修方案的技术审核;协助审核装饰装修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等;负责指导物业服务活动,组织协调物业的承接查验,组织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档案和物业服务档案、业主权属等资料的移交;负责物业服务信用档案的建设等。
4.保障性项目建设和管理。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突发性、强制性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本县范围内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的统筹协调;负责自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的维修及其改造工作;负责本县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及其管理;负责本县政策性住房补贴的发放;负责指导自管公房的经营管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等。
5.房产档案管理。负责房产档案的信息建设;负责本县内房产交易档案管理,单位文书管理工作;审核查阅档案者的各类要件,及时准确提供档案查阅、出具相关证明;协助司法、纪检、仲裁等机关对房产档案的查阅、查封、解封等工作。
6.维修资金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制定房屋维修资金实施使用方案;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分户核算、计息、查询、拨付的具体工作等。
7.人员概况。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现有在职人员22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公人员0人,机关工勤0人,事业人员22人),退休人员19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41人。另有遗属0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把握县委、县政府“十四五”规划,深化支部引领作用,推动中心全面向前。
2.科学安排收支预算,发挥财务关键作用。
3.强化房产行业监管,保障市场健康有序。
4.加强物业监管力度,创建和谐人居小区。
5.强力推进小区改造,完善公租房小区管理。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建引领,班子统筹,股室协作,认真开展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住房保障等工作,奋力干好房产事业,全力推动经济发展。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530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3.89 万元,占38.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0.25万元,占61.65%。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530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4万元,占7.4%;项目支出4,911.75万元,占92.6%。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预算结转结余11473.3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530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3.89 万元,占38.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0.25万元,占61.65%。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530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4万元,占7.4%;项目支出4,911.75万元,占92.6%。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预算结转结余11473.3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2022年人员类项目绩效目标由财政统一制定,人员类经费全年预算数225.09万元,调整预算数255.62万元,支出253.42万元。2022年足额按时保障职工待遇,资金结余率0.86%,主要原因为2022年未发放临时人员6-12月绩效。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2022年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由财政统一制定,运转类经费全年预算数58.7万元,调整预算数66.1万元,支出63.79万元,2022年运转类项目预算编制完善,保障了单位顺畅运行,资金结余率3.5%,主要是三公经费和部分日常公用经费未使用。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2022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年初预算17个,共计7178.21万元,调整预算20个项目,合计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34个,调整预算数12442.85万元,支出8807.8万元,预算执行率70.79%。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较完善,部分项目存在支出进度缓慢,推进困难的问题,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以民为本,创建有序房产市场。今年,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县和局机关的要求开展房地产市场管理,坚持以民为本,分别于1月出台了《关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销售的实施意见》,6月出台了《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多方位补贴让购房群众得实惠,为全县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共建有序房产市场。完成房地产销售统计目标任务26.71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商品房。一是预售许可办理。全年共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6件(同比降低40%)。二是商品房网签销售。商品房住宅销售1536套(同比增长8.09%),面积约15.1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68%),销售金额约7.8亿元(同比增长1.95%);商品房商业销售179套(同比增长23.45%),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5.46%),销售金额约0.47亿元(同比降低40.07%)。三是房屋转移登记。完成转移登记约2300余件。
存量房。存量房住宅交易532套(同比增长6.83%),交易面积约5.6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04%),交易金额1.53亿元(同比增长23.93%),销售均价2712元/平方米(同比增长4.98%)。
问题楼盘。目前财富中心、东山商贸城有关问题正在有序推进化解,鑫府房产已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万象绿庭全面复工复产并对外销售,全县房地产领域信访积案呈下降趋势,全县房地产领域信访积案减压减量明显。
资金监管专户。办证资金监管专户方面。2022年完成2191户、1250.30万元的资金缴存、对账工作,完成1699户、1342.4万元、资金划转工作,目前账户余额653.98万元。房屋维修资金监管专户方面。2022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共计提取6次、54.27万元,账面余额4784.61万元。预售资金监管专户方面。全县在售商品房项目均设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出入账全程监管。
2.关注民生,创建和谐物业小区。物业行业监管方面。全县目前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2家,在管物业项目24个。今年共纳入四川省、眉山市信用平台管理11家,全年共产生信用加分1分,信用扣分6分。今年共完成“信托制”、片区化物业管理试点小区各1个。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创建平安小区12个、创建文明和谐小区4个。指导小区业委会换届2次、小区选聘或换聘物业公司3次。指导物业小区开放地下临时停车位2400余个。完成承接查验小区4个。拟定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流程,指导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工作。指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召开防疫专项会议2次,开展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10余次。专项检查物业小区防汛、违章搭建、外墙脱落、禁毒宣传、扫黑除恶、养老诈骗、物业信息公开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4次。专项检查物业小区安全生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2次。
装饰装修管理方面。全年备案登记896件,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白蚁防治方面。走访调查住房122家,累计灭治处理面积达1万余平方米。
建筑垃圾场管理方面。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对建筑垃圾临时堆场建筑垃圾处置情况进行协调,针对日常巡查中环境要求不达标行为进行监管,做到城镇建筑垃圾及时处置。2021年9月—2022年8月处理渣土类建筑垃圾约2.1万方,白色垃圾约800吨。
3.服务群众,创建健康住保体系。公租房。已完成全年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
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68个小区开工任务,68个小区已于11月底完工,实现当年开工,当年完工。68个小区涉及房屋127栋、居民2293户6987人、面积23.9万平方米。改造小区周边配套道路约2400米,完成投资10627万元。
4.服务人才,创建人才聚集高地。人才公寓改建。调整了20套公租房房源用作人才公寓,按照人才公寓功能标准和拎包入住的要求,对房屋进行了改造。20套人才公寓已于11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人才公寓备案。9月28日完成115套人才公寓和40个配套车位的网签备案。
5.回应关切,畅通群众信访渠道。2022年收到信访件共计277件,其中物业112件,住保53件,市场交易109件,其他3件,办结率100%。
(三)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纠正人员类经费错支科目的问题,对支付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督促、警示,指导相应部门做好项目绩效目标制定和完成,绩效评价完成后及时公开,促进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四)自评质量。
2022年绩效评价自评81分,内容基本完整准确客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绩效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从整体来看,我单位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都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单位预算进行整体支出,严守法律、纪律底线,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支付,切实做到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个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未达到资金预期目标;三是个别支出支付进度安排不够合理;四是绩效评价意识不足,绩效管理制度弱化,对建立内部会计绩效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五是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单位没有发挥内审作用,涉及相关工作都依附于财务人员完成,形成完成工作后没有评价,无后续监督考核环节。
(三)改进建议。
一是建议财政对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编制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作专题培训,增强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支出进度。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附件:1.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部门整体自评得分表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