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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财政局 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日期:2022年01月21日  作者:孟丽  来源:财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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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2021年,县财政局组织对我县7个部门整体支出、9个政策和项目支出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现将有关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得分评级情况

根据《青神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青财绩〔2021〕1号)规定,等级划分为四档: 95(含) -100分为优、85 (含) -95分为良、60(含) -85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本次绩效评价平均分为81.67分,分值在80至89分之间有11个(评价等级为“良”),占评价总数16个的68.75%;分值在60至79分之间的有5个(评价等级为“中”)),占评价总数16个的31.25%;无“优”和“差”的项目和部门及政策。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统计表

序号

部门名称

得分

评级

1

县医疗保障局

82.76

2

县人社局

73.23

3

县经济开发区

76.51

4

县自然资源局

73.69

5

罗波乡人民政府

69.55

6

县水利局

80.79

7

县委统战部

75.16

(二)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统计表

序号

主管部门

项目支出名称

得分

评级

1

县教体局

县实验幼儿园分园建设项目

81.80

2

县交通局

交通损毁资金

88.23

3

县行政综合执法局

市政照明维护费

88.65

4

县农业农村局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87.11

5

县民政局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

86.90

6

县卫健局

基层医疗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资金

88.10

7

县文广旅局

县文化馆改扩建项目

87.48

8

县住建局

2020年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

84.00

(三)财政政策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青神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评价得分82.78分,其中政策设计满分30分,得分27.50,得分率为91.67%;政策执行满分30分,得分19,得分率为63.33%;政策效果满分40分,得分36.28,得分率为90.70%。

二、主要问题

(一)绩效管理理念不强,工作推进不力。

预算绩效管理实际情况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有一定差距,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和项目实施各个环节对于资金使用效益关注度不足,绩效管理工作不够深入扎实。一是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观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二是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均不同程度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不够清晰的问题。如:常规性、延续性项目无中长期绩效目标,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完整、细化量化不够等。三是绩效自评流于形式,深度不够。

(二)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

落实部门(项目)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被评价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部门内控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1.部门内控制度不完善。

从评价的几个部门来看,虽然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规定的六大经济活动建立了内控制度,但仅是一些制度的简单汇总,对业务流程控制过于简单。没有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突出规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经济和业务活动运行流程、制约措施,逐步将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特别是与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等相关内容相结合。

2.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

主要是未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精准制定相关条款,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制度,造成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使用缺乏基本遵循,运转不够规范顺畅,聚力效果发挥不佳。如:交通损毁资金未制定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范围不清晰,与县交通运输局其他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政照明维护费列支聘用人员工资等。

(三)执行国家法规政策不严格,仍有违规问题存在。

评价发现,仍有个别单位执行国家法规政策不严格,存在搞变通、把关不严、违规操作等问题。如: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交通损毁维修项目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市政照明维护费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县民政局2019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把关不严、放宽认定条件,造成享受政策人数大幅增长;县医疗保障局和经开区管委会未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差旅制度;县水利局和县医疗保障局未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公务接待制度等。

(四)预算管理较薄弱,精细化程度不高。

根据现场评价情况来看,各部门(单位)普遍存在预算管理较薄弱,精细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1.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部门(单位)在编制预算时没有科学的预测,缺乏严密的分析论证,预算编制敷衍了事、不切实际,造成预算准确性较差。

2.支出预算的随意性较大,支出细化不够。由于编制预算时业务部门只重支出总数控制,轻支出结构控制。一些单位在细化预算中,信息掌握不准确,导致预算科目细化不够,预算项目描述笼统、含糊,不具体,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财政部门要求调整预算科目,随意支出经费的现象普遍,忽视了分项预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随意性较大。

3.内部监督力度不够。由于各部门(单位)内部没有成立专门的内审机构,财务部门既是预算的制定者,又是预算的执行者,仅靠上级部门和审计机构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有一定困难,在内部监督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严格的外部监控审计,就难以对预算编制、执行过程、执行结果实行有效监督。

(五)实施进度较慢,资金效益欠佳。

评价发现,普遍存在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较低和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问题,造成财政资金沉淀于部门(单位),影响了财政资金效益。如:县教体局实验幼儿园分园建设项目,安排资金3,010.55万元,使用资金1,639.7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4.47%;县民政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2020年度实际发放的是2019年度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奖补资金;县文广旅局文化馆改扩建项目,资金来源系2015年至2017年中央资金,项目实际于2019年11月开工,2020年7月完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有3个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不到财政要求的序时进度,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数7个的42.86%。

(六)未落实绩效整改责任制,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

根据现场评价情况来看,各部门(单位)普遍存在没有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评价结果应用较差,不能将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导致以前年度评价发现的问题,目前依然存在,使绩效评价工作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财政厅、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审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川财〔2019〕68号)的要求,争取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一职责一规划,两项考核,三个支撑,四张清单”为主要内容的“1+N”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议县级各部门(单位)提高认识,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对照绩效管理要求,举一反三,加强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突破口。县级各部门(单位)一是要发挥绩效管理主体作用,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把预算绩效与财务管理、业务管理、资产管理结合起来,共同推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顺利实施;二是根据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部门(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三是认真、客观开展绩效自评,对照绩效目标和先进标杆深入分析,如实反映问题。

(二)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既是一项以加强单位内部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为基础的重要管理活动,又是一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政策落地生效的重要举措。县财政局一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意见》(川财会〔2019〕46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推动青神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内部控制,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二是根据联合县级各部门(单位),针对各项专项资金设立目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需要,结合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办法,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绩效目标、部门管理职责、执行期限、分配办法、资金拨付、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内容;三是根据评价结果,督促各部门(单位)完善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规范,提高质量控制标准化水平。

(三)强化预算事中监控,防范违规行为发生。

下一步,县财政局进一步完善县级预算绩效监控机制,及时跟踪监控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要求各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各环节管理,将绩效理念贯穿到预算全周期。一是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部门(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对资金用途、支付流程和支付标准的考核监督机制;二是依法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确保采购程序和合同签订的合法性、规范性。

(四)严格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刚性约束。

根据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的相关要求,加强对部门(单位)预算的管理,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一是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根据支出政策、项目要素及成本、财力水平等,建立不同行业、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二是推动项目要素、项目文本、绩效指标等标准化规范化,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三是强化预算执行控制,规范预算调剂行为。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精准反映预算指标变化,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增强预算刚性约束。

(五)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推进资金提速增效。

为加强财政统筹资金能力,减少财政资金沉淀部门(单位),发挥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县财政局下一步加大对预算执行进度监控、跟踪问效力度,督促各部门(单位)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项目)预算,并实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支出进度,实现项目进度和预算执行同步。对以前年度安排因特殊原因无法支出的预算,将资金收回统筹安排;对确需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根据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调减下年度预算。

(六)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增强绩效责任约束。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的相关规定,一是要求县级各部门(单位)限期整改所发现问题,改进管理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县财政局要对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三是县财政局下一步要制定《青神县县级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实施细则》,强化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硬性约束,构建运转有效的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青神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1日

上一条:关于青神县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下一条:中共青神县财政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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