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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日期:2016年04月10日  来源:瑞峰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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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各镇属各部门: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青府发〔2016〕1号)文件精神,根据我镇实际,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圆满完成全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及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普查作为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摸清我镇农业和农村家底,有利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农业发展方式的转调创,实现“互联网+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对科学制定和完善“三农”政策,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时间及进度安排

(一)普查对象。我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象是在瑞峰镇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我镇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四)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五)普查进度安排。我镇工作进度安排:2016年底前,落实普查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实施方案,选聘培训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做好摸底清查工作,并做好普查物资准备和宣传动员工作;2017年1月至5月,完成普查登记、审核及资料整理工作。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瑞峰镇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村要设立普查机构,负责本辖区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级普查机构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部署,周密计划,扎实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普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镇属相关部门和各村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我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涉及普查工作布置、协调、督查等方面事项,由镇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镇财政所负责和协调;镇涉农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加强人员选配。镇政府选调6名镇干部分村联络6个村,各村选配2名普查员。

四、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统计和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加强经费保障。对两员人员补助按县政府文件精神办理,对各村按时完成普查任务的,按每户2元进行奖励。普查经费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防止浪费。

(三)加强宣传引导。镇政府和各村民委员会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栏、农政通、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督促检查。镇人民政府与各村民委员会签订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纳入镇对村年终目标考核。整合部门力量,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附件:1.瑞峰镇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瑞峰镇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分工

瑞峰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0日

附件1

瑞峰镇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宋麒麟镇长

副组长:程建洪副镇长

成员:李春晖政府办主任

余邦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严晓虹综合统计员

陈惠财政所所长

张桦农经站站长

刘友洪林业站站长

雷学平畜牧站站长

张静农经站工作人员

刘秀金农技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统计站,办公室主任由严晓虹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张静同志兼任

附件2

瑞峰镇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村联络员名单

段飞青杠坪村

刘丽娟黄桷村

熊小文杨柳漕村

石卓亚中岩村

雷英杰尖山村

李军天池村

负责各村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联系、培训,指导各村普查员PDA操作录入。

上一条:关于印发瑞峰镇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瑞峰镇民政供养对象清理复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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