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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创建“四好村”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年11月28日  来源:瑞峰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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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按照省、市、县创建“四好村”活动的要求,为切实推进我镇“四好村”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创建“四好村”活动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四好村”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创建“四好村”活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以“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四好村”创建活动,推进全域美丽新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标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按照“兴业、家富、人和、村美”的基本要求,大力发展产业,提高村民收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开展“四好村”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镇6个村全部创建为县级“四好村”。

二、组织领导

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村两委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瑞峰镇创建“四好村”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苏雨任主任,党委副书记、镇长余亚非任常务副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任成员。党委书记、镇长是“四好村”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创建活动负总责,各支部书记、村主任是具体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推动、亲自检查。

三、创建标准

(一)住上好房子

1.村庄布局科学合理,民居功能完善。依特色产业、傍自然山水,村落布局、村庄规划、民居建设自然美观。房屋质量符合本地防雷防电、抗震设防标准。坚持“建新拆旧”,按规划建房;严格管控违建,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农村建房,一律不予审批;已建成的要坚决拆除。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建改保”相结合,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融入竹元素、椪柑元素以及蚕丛文化等,建好入户道路、垃圾处理池、污水处理池,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等符合要求。

3.庭院绿化美化。抓好前庭后院、村口路侧、荒山荒坡绿化,保护好湿地和古树名木,体现庭院美、生活美、村容美、乡风美、生态美。庭院绿化、美化率达80%以上。

4.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村内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得到全部解决,住房安全保障率达100%。

(二)过上好日子

1.优势特色产业带动。有1-2个主导产业,且产业发展覆盖面达50%以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家以上;让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劳动力的农户至少1人就业,全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面小康标准。

2.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1+6”村级公共服务活动中心配套完善(有不低于300平方米活动场地、有便民服务中心、有农民培训中心、有文化教育中心、有卫生计生中心、有综治调解中心、有农家购物中心)。道路硬化、亮化率达80%以上;饮水安全、供电线路改造、通讯畅通率达100%。

3.惠民政策全面落实。适龄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同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分级诊疗制度有效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100%。低保、五保、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三)养成好习惯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法律、卫生、科教等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群众参与文体活动覆盖面达70%以上。

2.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村有保洁员,垃圾、污水处理规范,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得到有效治理,还原清山绿水的生态农村。

3.弘扬真善美和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形成爱护公共卫生、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养成文明礼貌、勤俭节约、安全生产、守时守信的好习惯。

4.乡村治理机制完善,有村民共同制定遵守的村规民约。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得到关爱和呵护,村民无酗酒滋事、涉黄涉毒涉赌等恶习。不参与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

(四)形成好风气

1.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村两委团结、民主、务实、廉洁,带头和带领导致富能力强,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2.村民自治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民主建设机制健全,村务政务财务做到程序规范,及时公开。

3.村级文明活动广泛开展。广大群众讲大局、讲公道、讲发展,弘扬德孝人文精神,邻里关系和睦。开展道德模范和文明户评选等活动,无好吃懒做、相互攀比、大操大办、低级媚俗等不良风气,无遗弃子女、不赡养父母、不关爱兄弟姐妹等现象。

4.法制宣传深入开展。形成自觉遵守法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制环境,治安秩序良好,无刑事案件、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积极开展农民培训。利用“党群集中活动日”、各级涉农培训、文化下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思想文化、科学知识、实用技术的教育和培训,提高群众素质。

四、工作要求

按照“省市指导、县上组织、部门配合、乡镇实施、村为主体”的原则,对照“四好村”标准,开展创建活动。采用会议、展板、电视、报刊、标语等多种宣传方式,在全镇迅速掀起“四好村”创建活动高潮,并通过评比、对照等方式增强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镇党委政府将“四好村”创建活动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镇纪委进行督查,并建立创建活动通报制度,对开展较好的通报表扬,对开展不力的曝光批评、督促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经验总结、自查自评等活动,推动“四好村”创建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确保2016年青杠坪村,2017年黄桷村、杨柳漕村,2018年天池村,2019年中岩村、尖山村创建成功。

上一条:关于全镇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瑞峰镇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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